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存在错误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主任进行报告。
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查后认为已经发生效力的仲裁裁决书确实错在错误需要重新处理的,应当将需要重新处理的意见提交本仲裁委员会进行讨论决定。
仲裁委员会经过讨论决定重新处理已经发生效力的仲裁案件的,应当终止生效仲裁裁决书的执行并出具仲裁决定书宣布生效仲裁裁决书无效。
首先不知道提问者要查看自己申请的仲裁,还是想看真实的仲裁的案例。
如果是自己申请的仲裁,仲裁最后结果出来后会有个书面报告,这个报告肯定要相关的双方确认接收的。
然后如果不是自己的仲裁案子,只想查看案例学习参考,那就要自己找找相关资料了,一般有个几年的案子还是会流出比较完整的资料的。
可以去官网看看:
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开庭后一般45天内能拿到裁决书。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不是,仲裁裁决书不代表法院一审通过,仲裁裁决书与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虽然都是法律文书,但仲裁程序与法院的一审程序不是同一个程序,仲裁程序代替不了法院的一审程序。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与法院一审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是一回事。
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对一审没有影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仲裁只是法院诉讼的前置条件,在劳动仲裁裁决后,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该仲裁裁决就没有法律效力,法院应根据实际审理情况独立进行判决,与原先的劳动仲裁裁决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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