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欠缴公积金而公积金账户已经注销,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进行咨询和申诉。
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和信息,如工资条、合同等,证明公司的欠缴情况。
社保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进行调查,并要求公司进行补缴。
同时,你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公积金欠款。
如果公司拒不履行补缴公积金的义务,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仲裁前还是选择赖办法,找几个工人,天天去该公司上级办公楼前拉横幅,还工资钱。这是最有效办法
1、申请。首先你要在公司不交社保,劳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仲裁的时候,要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并且附上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不过这些提交的材料是复印件的还要带原件核对。
2、委托。要是公司没购买社保的人比较多,你们可以联合起来申请仲裁,建议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参加仲裁活动。
3、举证。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请人提供证据,但如果因为公司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就需要公司方面负责提供证据。因此,是因为社保问题发生纠纷的,你就要拿出证据来了。
4、审理。在仲裁时间、地点出来后,你就要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如果你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就会被按撤诉处理。所以,千万要记得准时出庭。
5、调解。一般地,仲裁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你们双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就会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在送达之日起就对你们具有法律效力。
6、裁决。如果说调解时没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就要及时裁决。如果你或者是你公司对裁决不服的,就要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注意,如果15天过去,就是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就会发生法律效力。
7、结案。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要是案情比较复杂的,经批准之后还可延长30天。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很多是因为跟你们员工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实不管是公司没给签合同还是没给交社保,都是违法行为,你们员工都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不过,要是权益损害较多员工的,建议就是联合起来,最好就找个擅长解决劳动纠纷的律师代为参加仲裁,或是在之后走上诉讼的时候都可以让律师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14号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你有项诉求仲裁委员会没有支持,如你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跟一般民事案件不同,审理时会对仲裁诉求全面审理。
以上是我收集的资料,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北京同有仲裁,北京有仲裁委员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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