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劳动仲裁多次的单位说明和员工的劳资纠纷多,这样的企业多数是民企,平时不注重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议在有其他备选企业能提供就业岗位话,去其他单位。
想吃鱼又怕腥?
劳动关系的认定不是看老板怎么说,而是看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指派和管理。至于老板承包给了谁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务派遣的除外)。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工资支付证明(银行流水)及工作安排的指令等证据都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
至于老板的“威胁”,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如果跟她/他接触的都那么小肚鸡肠的话,何必跳出狼窝又入虎口呢?[可爱]
申请人不到庭视为撤诉,被申请人不到庭,缺席裁决,事实上不到庭对自己是很不利的。除非就是已经考虑到胜诉的机会很小,不想去浪费时间,只是为了拖延,另一种情况就是,被申请人不止一个,该企业责任很小,或只是第三人,出不出庭不影响裁决的。
您好,我想您的情况是申请了劳动仲裁,但仲裁时企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不给解除劳动合同。而现在您担心回企业继续上班,会被报复。这个事情您可以这样处理。
一、这种情况后,企业会有哪些报复的方法呢?
1、在职责范围内故意安排最苦最累的活给您。
2、动不动挑您刺,甚至煽动别人在背后说你,让您不不舒服。
3、奖金、福利与你无缘,有问题就处罚您。
4、对您实施冷暴力,让您自己无法待下去。
5、除此之外的企业其他行为,如果有其他违法的报复行为,比如调岗、克扣工资、变相处罚、言语侮辱等,那么你可以继续去劳动部门投诉。
二、针对以上企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报复行为要怎么处理呢?
1、您得继续收集相关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因为通过这个事情,已经属于被企业抛弃了,迟早有一天还是要走的。
2、职责内的事情尽量不要出错,如果故意安排最苦最累的活给您,您也可以找理由合理拒绝,毕竟决绝增加工作量也是合理的。
3、挑刺和背后说闲话就当听不见吧,这个管不了,而且这种方式就是为了让您走。
4、奖金福利什么的就不用去想了,公司肯定不会考虑您了,您只需要耐心的坚持就好了。
5、被冷暴力对待,这种只要不涉及侮辱,也只能眼不见为净。
总之,碰到这样的情况,只能继续卧薪尝胆,耐心坚持,收集好证据,等公司耐不住让你走的时候,在通过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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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达到注销条件的,劳动仲裁立案期间公司可以注销
劳动者可以要求仲裁庭出具仲裁结果,然后变迁诉讼对象向法院起诉,向相关组织或个人追讨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如果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企业已进入清算阶段,则劳动者应将清算组作为争议的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第(八)项规定,清算组可“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清算组即清算机构,是企业经营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也就是说,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那么劳动者在选择相对一方主体的时候应当直接将清算组列为被申请人。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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