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看情况吧,在现实中很多公司都是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给员工购买社保,不会按实发工资购买。这样公司也没有违规,这样看你,觉得公司有发展前景,而自己也比较喜欢这份工作,后期发展空间比较大,就没必要计较这些,在公司做出成效,也不会亏待你的。再说按实际购买,自己所缴份额也会大很多。如果你不满意现在工作,觉得公司没有前景,自己没有发展空间,想换工作,那就直接换吧,如果去申请仲裁公司没有按实发工资购买社保,仲裁是不会支持的,因为公司没有违规,相信你签合同前公司也不会明款给你承诺要按实发工资买社保,所以没有必要去仲裁,及耗时间,还有记录,对你下一份工作说不定还有影响。
当事人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不是继续存在劳动关系事实。现在来看劳动者的要求是合理的,单位应该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企业没给员工缴纳社保应当去劳动司法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我可以为你提供远程指导(相关法律文书我为你写好),一样能胜诉;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在我国,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行为。
根据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雇佣职工后,必须在三十日内为职工申办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如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拒不履行的,社保征收机构有权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单位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由此可见,国家对职工的社保保障力度。
如果碰到单位不交社保,可以按照四个步骤去维权解决:
第一,先礼后兵,和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单位为自己补缴社保。
第二,单位如不同意补缴,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的社保基金监督科投诉,提出补缴诉求,请求支持解决。
第三,经人社部门相关科室调解后仍拒交的,再向人社部门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调解仲裁。
第四,仲裁无效,按照程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只要是正规的单位,不论规模大小,一般走到第二步就会乖乖为员工补缴社保,很少会有企业能顶到第四步。否则,一旦被纳入征信黑名单,在大数据几乎全面覆盖的年代,这家企业将举步维艰,根本没办法在社会上立足,更别提经营获利。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未交纳社保且过仲裁时效,劳动者如何让用人单位补交社保?如果说已经过了仲裁时效,那么这个时候就已经过了两年的一个期限,就不能够通过仲裁的手段来解决这个争议了,当然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来进行举报和投诉处理这个问题。
因为劳动监察大队是社保部门下属一个专门核查各个企业正常缴纳社保的一个情况的,那么你通过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是可以解决这方面的一个争议的。只不过通过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你是要企业单位的员工,并且提供出企业单位没有给你正常交纳社保的依据,这种情况下才是可以申请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不然的话是没有办法受理你的举报。
在劳动监察大队出面来解决这个问题之后,那么就会要求企业单位无条件的给自己的员工来补交社保,因为补交社保,或者说交纳社保是企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的规定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能够拒绝为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社保,所以说不缴纳社保它是违法行为,企业单位必须要执行劳动监察大队的执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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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手续(仲裁的手续较为简单,而诉讼的手续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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