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主要从五个方面探讨了深圳市国际仲裁委 相关的重要话题。首先,我们深入讨论了劳动仲裁机构的改革方向,从其基本布局到具体问题对比分析、解决方案等进行了详细阐述。然后,我们对仲裁委是否具有执法权进行了探讨,并用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明确。同时,我们还深入探讨了劳动仲裁院员工待遇情况,以及如何在深圳提交劳动仲裁申请的步骤,提供了清晰、具体的指引。最后,我们列出了在深圳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主要资料,为申请劳动仲裁的读者提供了详细的参考。无论你是决定提起劳动仲裁的劳动者,还是对此类法律话题感兴趣的读者,都能从这篇文章中找到大量有用的信息。
1、劳动仲裁机构的配置与我国行政区的划分基本上一致,分为省级、市级、县区级,全国劳动仲裁机构数量约3000多个,专职及兼职仲裁员约二万余人。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普遍的法律意识的差距,导致了全国各地劳动仲裁员的状况截然不同。
2、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大的城市以及沿海城市,由于经济发展迅速,劳动者的素质和意识也比较高,因此劳动争议纠纷大量涌现,全部涌到劳动仲裁部门,使得这些劳动仲裁员忙于奔命,普遍感到人手不足。而在内陆省份的一些县级市或区县则恰恰相反,有些地方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多年竟然没有受理过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3、针对地区仲裁机构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在一些地方灵活性的改革也在逐渐展开,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者建立专门的仲裁院,独立于劳动行政部门之外。尤其对于大量集中私营和个体、民营企业的城市,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正在增多。
4、据了解,深圳市福田区和广州市开发区的科技园就在2006年分别成立了针对于本区范围内劳动争议的区域性协调机构,以解决案件多仲裁机构人员不足的困境,类似的方法在江苏和上海也在逐渐推行。
5、同时,由于劳动仲裁委归属于劳动部门管辖,行政化倾向严重,缺少监督机制,也使其屡遭质疑。
6、2007年4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成立了劳动仲裁院,负责人陈大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仲裁院的成立,实现了劳动保障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事务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处理事务适当分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承担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和主导职责,而仲裁院作为实体化的仲裁办案机构承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案件处理具体工作,使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相对独立化。这使我们解决劳动争议问题过程中能更加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解决仲裁机构人员编制的问题”
7、面对劳动合同法,仲裁改革路在何方
8、我国目前正在制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的一个主要争议点就是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机制问题,有的认为应当实行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一裁终局,有的认为仲裁不应当强制前置,应当采取或裁或审的机制,有的认为还应当实行一裁二审制。
9、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言人指出:对于劳动仲裁改革,基本思路是“鼓励协商,强化调解,仲裁为主,裁审有机衔接”的原则,改革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变目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职能弱化和调解成功率低下的趋势,通过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劳动争议预防和解决机制,鼓励劳动争议当事人自主协商解决纠纷,将大量纠纷解决在萌芽、解决在源头。强化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作用,通过建立劳动争议仲裁专门机构,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完善劳动仲裁制度,体现仲裁高效、便捷、灵活的特点,提高仲裁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效能;同时,做好裁审衔接,疏通救济渠道,发挥司法在监督方面的主要作用,减少劳动争议的诉讼刚性处理,实现劳动争议的柔性化处理。
10、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郑尚元认为,劳动仲裁制度是诉讼与仲裁的体制问题,“仲裁前置”规定并不符合司法救济原则和程序正义等法治原则,是对当事人诉权的一种侵犯,劳动争议属于民事争议,当事双方都是法律上平等的民事主体,为了使争议得到公正的解决,当事双方都具有自由选择权,或调解、或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11、在基层调解不成功的案例可以直接进入司法程序,而在现行体制下,劳动仲裁被强制性规定为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剥夺了当事人将争议直接诉讼法院的权利,属于诉权被截留,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当然,这也暴露了我国司法体制中的问题,法院有义务接受这些标的小的劳动争议案件,但就我国法院目前的承载能力而言,存在着工作量大的压力,但是可以设立专门的审判厅,建立一套简易的审判机制,尤其对于劳动关系事实明确的案件实行当天审裁的方法,减少诉讼费用,使劳动者这样的弱势群体,在依法维权过程中,用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维权收益。依据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可以适当增加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审判人员。
仲裁委员会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人民法院对仲裁进行司法监督,而且仲裁裁决后如当事人不履行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全称应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机构,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
2、其具体办事机构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也有称仲裁委办公室),是全额拨款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职能是受理、调解、裁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工资保险、工伤赔偿、辞退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件,是不收费的。其正式工作人员属事业编制性质,由财政发工资。
1、在深圳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应该按照以下七个步骤:
2、第一步,深圳人社公众号关注,在E仲裁服务里(或者深圳人社官网里)下载仲裁申请书,证据目录,送达通知书,三份文件都有填写模板也一并下载。企查查查公司登记信息,下载基础信息不用钱的。
3、第二步,填写完三份文件后,你心里大概有个底。就是在深圳人社公众号里发起个人争议申请,把劳动仲裁申请书和公司工商信息的内容填进去。选仲裁委的时候,你公司工商登记的地址的最近那一家仲裁委就是了。可以先实地走访到仲裁委确认,最后是选择预约交证据(下面会提到基本证据)资料的时间。我是全程在仲裁委操作申请的,提交申请后立即问工作人员是否已经通过申请。态度好点,小姐姐会告诉你哪里需要更改。最后通过了,你到预约日过来提交资料就行,之后等立案。
4、第三步,证据。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自己上深圳社保网打印),工资发放凭证(到工资卡银行的自助机打印),排班表和打卡记录(靠你们自己了,我是从群聊记录下载的),证据是用来证明我们合法合规工作,但是被公司违法拖欠工资,少发工资,无故克扣工资,降薪,无偿加班等,我们每一个请求都要有证据支持。
5、第四步,调解。有时间的可以去参加,话不用多说,就一句话:公司违法侵害我的权益,要补偿我多少?其他说辞解释不用听也不用说,留着谈不拢开庭再“出牌”。
6、调解不成不用担心,还有开庭的庭前调解呢。庭前调解实际就可以出牌了,仲裁员听个一二,看下证据也大概明白是这么回事,就会直接问双方,劳动者具体要多少钱(应得工资全要,补偿金自己设底线吧),公司愿意给多少钱,然后两边施压(说双方的劣势点)。你除了应得外,补偿金不会拿到百分之百的,因为疫情要倾向于企业一丢丢。公司要是赔得太低太过分,你就说直接开庭,不用理对方律师说啥,你只要证明(并抓住)一点,公司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事实。你的请求金额用你的证据来支持。至于最后该赔多少钱是仲裁员考虑的事。
7、第五步,若调解成功,那你只同意当场当时结算给钱,不要同意什么明天过几天这些屁话。若是开庭打赢了,要15天内对方没上诉,你就可以等收钱。对方又不给钱又不上诉,就去仲裁委申请强制执行封老板财产啦。
8、第六步,收集证据阶段可以在最开始,暗无声息的进行,不要信任同事,不要跟同事说你要告公司。公司违法了,你想离开公司就EMS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到公司,公司辞退你,你就向公司索要辞退通知书,公司不给你就拍照录音证明你是被赶走的,然后再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千万不要填写任何离职申请书。
9、第七步,请求的金额不超过5万,一般公司不会上诉到人民法院的,因为会在工商登记留记录,可以企查查查到这个官司记录。
1.劳动年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
情況提交;授权委托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8.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9.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
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1(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
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解除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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