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中,社保问题始终是一个重要且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公司有责任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有时公司可能会出现拖延或未支付的情况。劳动者作为社保的受益人,面临公司不支付社保,可能会选择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劳动者发现,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仲裁机构对社保问题的处理并不如劳动者所期待。那么,社保问题如何能得到妥善解决?本文将解析在劳动关系中社保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劳动仲裁期间的社保处理、劳动仲裁不管社保的处理方法和原因等,以帮助劳动者理解自己的权益,并提供合理的处理建议。
劳动仲裁期间没有拿到解除劳动合同书,如果劳动者未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再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应当正常上班,用人单位应当正常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1、公司一直不交社保,申请仲裁不受理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2、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社保,有三种途径救济,即劳动争议仲裁;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机构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条第三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但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社会保险的争议种类较多,且牵涉行政部门,司法实践中,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社保争议在不同的地方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表现为: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法院也不受理;劳动仲裁部门受理,法院不受理;仲裁部门受理,法院也受理。
4、社保争议的司法救济途径全国差异性如此之大,源于对社保争议认识的不同,有的观点认为,社保争议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之间三方的社保争议,由于一方当事人是享有行政授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此,应当通过行政方式解决,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例如:劳动仲裁部门、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都有调解职责,但社保争议由于具有强制性是不能调解的;有的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参保属于法定的义务,也属于劳动者基本的劳动权益,在劳动者基本权益受到侵害时,当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而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经明确“社保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5、对于公司不缴社保,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稽核部门一定会受理,可以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稽核部门投诉。
1、社保要找社保局,劳动仲裁管理范围就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比如单位解雇员工的赔偿问题,劳动合同晚签订的问题。
2、而涉及到社保或者工伤都是需要到专门的社保机构受理处去投诉,这些是分的很清楚的,每个受理部门都不一样,提前了解清楚。
北京经济仲裁周期 北京经济仲裁周期多长时间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劳动仲裁不管社保,劳动仲裁后拒不支付怎么办 http://www.gdmzwhlytsq.com/ldf/384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