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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件程序 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动法
  • 2024-02-27 1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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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在现代社会是无法完全避免的问题,处理这类纠纷的方式有很多,而仲裁是其中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因此,理解仲裁的过程和它的具体步骤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有助于经济交易中的争议解决,也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文主要会详细介绍仲裁的程序法和仲裁庭规则,以及详细的仲裁步骤和时间安排,帮助大家对仲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无论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了解仲裁流程都将对处理经济纠纷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仲裁的程序法和仲裁庭规则

1、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2]。

2、第2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3、(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4、(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5、第4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6、第5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7、第6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8、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9、第7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10、第8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仲裁程序的主要步骤和时间

1、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五、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6、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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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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