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文中,我们将通过深入讨论和分析劳动仲裁法的司法解释和劳动争议的仲裁组织解释,分享基础和实质性的信息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工作证明在劳动仲裁中的作用,法院对劳动仲裁裁决的态度,以及公司应如何处理被辞退的员工提起的劳动仲裁。我们还将探讨在劳动仲裁判决书生效后可否再次申诉的问题,和即使仲裁已受理并确定了开庭时间,公司是否仍有必要协商的问题。我们希望,通过本文的阅读,你能对劳动仲裁有更清晰、更准确的理解。
1、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并不能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如果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2、(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3、(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5、(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6、(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7、(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法院认为仲裁委的裁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法院是可以改判的,重新作出判决。
1、法定的仲裁排斥诉权,因此法院对于仲裁裁决的结果只能有3种态度:承认(不是“维持”而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2、劳动争议是仲裁前置的,这个单位不服上诉到法院,法院如果开庭审理,一般是6个月内结案,如果是简易程序的,就3个月内结案,当然实际上不会拖这么久,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
劳动者可以再次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以的,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存在错误,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即向法院或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程序。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申诉,是公民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具有法律效力。申诉有两种,一则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二则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政党、社团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组织或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及其近亲属。
即使确定了仲裁开庭时间,仍然可以协商调解解决纠纷。即使仲裁庭开过,仲裁委员会也还可以调解。因为调解也是解决纠纷的一个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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