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从仲裁到二审上诉的全流程如下:
劳动仲裁阶段:
• 申请: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有诉求时,首先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 受理与审查: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会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 庭前准备和开庭审理:经受理后,进行证据交换、调查取证等程序,然后召开仲裁庭进行公开审理(非公开审理的特殊情况除外)。
• 裁决:仲裁庭在审理终结后依法作出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诉讼阶段:
• 不服仲裁结果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立案并送达传票给对方当事人,进入庭审阶段,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二审上诉阶段:
•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上级人民法院接受上诉后,将组成合议庭进行二审审理,主要针对原审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审查。
• 二审法院最终作出终审判决,该判决为终局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在法律上,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即为最终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