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纠纷仲裁程序,是指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2、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
4、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
5、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诉人予补充。
6、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7、①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除,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
8、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9、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10、④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11、①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汉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祈人作缺席裁决。
12、②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13、③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
14、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晶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15、⑤仲裁期限。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对于请示待批、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
网络仲裁是指利用互联网等网络技术资源提供仲裁服务的网上争议解决方法。
2014年,本会全面向互联网仲裁转型。作为全球首家仲裁机构,实现立案、送达、答辩、组庭、交换证据、质证、审理、辩论和裁决等全流程在线办案功能。
2015年,率先针对律师团体发布服务律师平台。在国务院法制办的支持下,主导发起建立“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
2016年10月,仲裁联盟云平台1.0版在全国仲裁年会上正式发布,160多家仲裁机构积极响应。在2016年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上,该项目被评为“2014-2016年中国互联网+法律创新项目与影响中国互联网法治进程”十大创新项目之一。
2017年9月,创新推出联盟仲裁云平台2.0版本,首推全国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无缝对接规则。
2018年,实现了批量案件自动化处理,大大提升了案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2019年,升级智能仲裁系统,连接各大平台,打造互联网法律生态圈。
2020年,发力远程庭审,结合云仲裁平台,高效审理仲裁案件。
1、劳动仲裁的判决书现在还没有相关的网站可查询到。一方面劳动仲裁不属于法院所管辖,做出的判决书也不会在裁判文书网上进行公布出来。
2、另一方面,劳动仲裁涉及到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多数会涉及到劳动者个人隐私和企业的商业秘密。所以一般不会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劳动仲裁是有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因此公平公正的天平并不会倾向任何一方。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1、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广州市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发布特定的仲裁重大疾病赔偿标准。赔偿标准一般是由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具体案件的情况来确定的。
2、在中国,对于重大疾病赔偿,一般会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该法,当事人因他人过错或者违约行为造成严重损害的,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医疗费用、精神抚慰金等因素进行评估。同时,还会考虑到被告方的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
4、如果您需要了解广州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重大疾病赔偿标准的具体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法院、仲裁机构或专业律师。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更准确和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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