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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辩论(劳动仲裁自己辩论需要注意)

  • 劳动法
  • 2024-01-26 09: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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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法庭上辩论流程

劳动仲裁法庭辩论的流程是:先由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分别向仲裁庭陈述其意见,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就争议问题互相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双方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二、工伤劳动仲裁怎样跟公司辩论

要拿出符合劳动法的证据和公司辩论

三、劳动仲裁开庭有哪些注意事项及辩论技巧

1.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机构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

2.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

3.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

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5.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

6.仲裁庭质证阶段,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7.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都会主持调解,当事人应当全面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选择是否进行调解。

四、仲裁辩论时可以提交新证据吗

可以的。这时候是允许提交新的证据的,但应该是与案件有直接关系,并且确凿的证据,否则,是不让提交的。所以,此前就应验证确认好,不要盲目自信。

五、劳动仲裁第二十七条怎么辩论

1、《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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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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