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劳动法

劳动争议2倍工资,劳动争议双倍工资

  • 劳动法
  • 2024-01-16 09:10:20
  • 0
  • kk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劳动争议2倍工资的问题,以及和劳动争议双倍工资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务合同了,合理吗?
  2. 公司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能否主张两倍工资?
  3. 工人拒绝签劳动合同,辞工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吗?
  4. 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赔偿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务合同了,合理吗?

谢谢邀请。

首先,区别一下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有很多,但最重要的是: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约束,前述法律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保护劳动者的法律,立法的出发点就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的双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合同则不受前述法律保护,一般根据《合同法》等来调整双方的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其次,变更为劳务合同后(一般由单位和职工签订),职工仍然在同一单位上班,所从事的工作亦相同,也接受单位的管理,这属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法受劳动法律的约束和保护,而不问签订的是什么形式的合同。第三,题主所称的劳务合同大概率指的是用人单位将其劳动关系转到了劳务派遣公司,即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再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上班。此种情况,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形成的也是劳动关系,工资、社保等亦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而绝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务合同。最后,用人单位若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擅自决定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恢复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亦可选择由单位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能否主张两倍工资?

劳动者有权向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依法订立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

首先,要有证明有劳动关系存在。不管是何种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都要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证明,就需要劳动者搜集证据予以证实。当然,用人单位虽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与劳动者有实际的用工关系,不管做得多隐蔽,多多少少都会留下相应的痕迹。劳动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准备。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这些证据是由国家某些部门形成,证明力非常高,能够更有力的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这些证据往往有用人单位盖章确认。三是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是考勤打卡记录以及工资收入证明、工资发放转账记录。五是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话中包含有劳动关系的录音、录像。证据越多就越能力地证实。

其次,要明确用工的起始之日。劳动合同起始日,是劳动合同开始履行的日期。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可见,用工的起始之日就是劳动者工作的起点,也是用工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给付双倍工资的起算点,在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时至关重要。

再次,要在诉讼时效内提出。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也就是说到法院起诉前必须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到法院起诉。主张双倍工资亦是如此。同时双倍工资不同于劳动报酬,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在用工之日起次月开始,用工单位就应该和劳动者签订合同,这个时候用工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受到了侵害,从劳动者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起,这一年的时效就开始计算,随着时间的推移,劳动者主张的期间不断减少,双倍工资的胜诉权就开始慢慢消失,直到超过一年双倍工资的胜诉权全部消失。

另外,支付的双倍工资实际上双倍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同时支付的不超过十一个月。

请点击“关注“,还可以点赞、收藏、评论与转发,分享更多的法律知识!

工人拒绝签劳动合同,辞工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问题,自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由于涉及到双倍工资问题,就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双倍工资”的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只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本意是“二倍工资”,由于语言习惯,大家也习惯性的称为“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起止时间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计算的时间,指的究竟是什么时候呢?

一般来讲,《劳动合同法》允许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跟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所以,第一个月不应当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14条也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是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应当自到达一年时中止。所以,双倍工资的时间最多11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一开始明确的是书面劳动合同,视同订立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强调“书面”。因此,视同建立的劳动合同即使不是“书面”,也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此情形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此情形是用人单位一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第2种情形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终止时间。虽然我们感觉用人单位没有给我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一直持续的,但是劳动监察部门一般认为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就终止了。劳动保障监察的受理有效期是两年。一般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就开始倒计时计算了。也就是说我们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的话,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护权益就会超过时效了。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有效期是一年,是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用人单位的行为侵害了自己合法权益的时间开始计算。有的人认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自始至终知道的行为,所以时间就应当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开始计算;也有的人认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才算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也有的会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时间开始计算;有的人认为应从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开始计算。

是劳动者的原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确实有的用人单位也感觉很冤枉,明明是劳动者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跟用人单位无关的。可不可以单位留存证据,证明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支付双倍工资呢?

目前来讲,是不可以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很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行事,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不是“可以”而是“应当”。

一般在法律条款中,“应当”的意思就是“必须”。比如《社会保险法》中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大家都知道企业职工参加社保是没有选择性的。《劳动法》就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所以,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构不成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况。如果构成了双倍工资的情况,明显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那么没有依法执行,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也是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吧。

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赔偿二倍工资?

【大凡田e洞察】观点:题主说的不是很清楚,笔者认为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分别陈述。

一、用人单位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1、支付期限

按照法律规定,第1个月是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过了1个月,满月不满年的,用人单位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比如说工作了9个月,那用人单位需要支付8个月的双倍工资。

肯定有人会说已经满年了,并且3年、5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是不是也应该支付双倍工资?很明确的告诉大家:没有的。因为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可享受到双份工资的期限已经终止。

2、支付标准

双倍工资的支付标准按照实发工资,涵盖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比如:需要支付8倍的双倍工资,前面8个月已经发了工资44,800元,那么再支付44,800元就可以了

二、凡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获得双倍经济补偿金,即通常所说的2n。

1、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合意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内容),需支付n个月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过错被解除:也就是劳动者本人有过错(《劳动合同法》第39条内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n个月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无过错被解除:也就是劳动者本人无明显过错(《劳动合同法》第40条内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n+1个月经济补偿金(1是代通知金,按上月工资标准)。

(4)单位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经营非常困难等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n个月经济补偿金。

2、补偿标准

具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执行,按照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金。比如说工作年限为7年8个月,那么就需要支付8个月经济补偿金,如果是7年5个月就需要支付7.5个月经济补偿金。

月经济补偿金=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应发工资,是税前工资,不含社保费,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如果之前12月的平均工资标准超过本地区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的,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社平工资三倍标准为准,支付年限最长不超过12年。

3、违反上述4种合法解除的情形,就是违法解除,需支付2n个月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

如果还是不会计算的,可以关注我以后,收看我的视频《辞退专栏》第7集,里面有案例,有计算过程,有具体的方法,一看就懂,一学就会,能将获得多少经济补偿金算得一清二楚,可确保自己不吃亏。

动动手指【关注】我,HR顾问,职场讲师,劳动纠纷处理专家,戮力为职场维权插上翅膀。越分享,越成长!喜欢就点赞,爱就转发!真心感谢你的莫大鼓励!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劳动争议2倍工资和劳动争议双倍工资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仲裁调解后还能仲裁吗?仲裁调解需要收费吗

仲裁证据不够(仲裁证据不够怎么办)

劳动著名仲裁案例 劳动仲裁事例

提成劳动仲裁受理?提成劳动仲裁受理流程

监察 仲裁同时 监察与仲裁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劳动争议2倍工资,劳动争议双倍工资 http://www.gdmzwhlytsq.com/ldf/382699.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24日星期二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