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劳动合同争议和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劳动合同争议以及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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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记言签定了劳动合同,他为什么不给你一份,这里面公司里肯定有鬼。安规定合同盖章,乙方签字按了手印之日起,合同就的各自到手一份,这是应理合法的承续。单方保存合同,那还较合同吗,合同是法定事由,合同成立,就据有一定的法律效率。对方没有合同那还较合同吗,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利问题。你不要去仲裁,你申请劳动局,吧你们的,合同正本,要出来。好好的看看合同的条款规定条约,要吃秀合同的规定内容,如果有侵权行为,直接上法院,以法提起,起诉他,法院有权强治执行他,你就好好的想想该做决定吧。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说的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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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加班费、奖金、津贴、补贴等。根据题主所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一般是用人单位想通过以约定较低的薪酬为核算基数来规避、降低用人单位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税费等,而且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减少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也是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
如果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可以以实际发放工资的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凭证作为用人单位支付实际薪酬的证据,在确认劳动关系后,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法院申请劳动仲裁、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劳动报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谢谢朋友邀请。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分主动和被动。主动就是员工本人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很多权益难以得到保护。用工单位可以随时让员工“算账走人”。所谓“算账走人”,就是在你应得工资的基础上,每工作一年,多给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被动型,用工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有服务卡、工资条、人证等相关证明。用工单位需向员工支付原有工资的二倍。这一般都发生在无故解聘等问题的时候,所以,如果遇到用工单位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自己还必须工作的时候,必需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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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关注不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同样用工且不违法。[捂脸]
关于本次劳动合同争议和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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