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劳动法处罚争议的一些知识点,和劳动法处罚争议案例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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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反劳动法解雇员工,如何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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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结果可以法院起诉。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不经仲裁法院不受理。
2、违约解约,企业应该赔偿,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举个简单例子,工作满三年,企业应该支付6个月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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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许多单位不遵守《劳动法》,用工形式不按常规出牌,我行我素。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岗位设置不足,下岗、失业、求职的人太多,形成了粥少僧多的竞争局面。有些求职者为了养家糊口,明知道用人单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却总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勉为其难的忍受着煎熬,违心接受不公平的待遇。
二、某些黑心的老板,利益熏心,钻《劳动法》的空子,职工要想维权就要耗费时间和精力,而企业有专门聘请的法律顾问,有钱有时间和工人耗得下去,一旦拖个一两年,职工的诉讼期也过期了,到那个时候也就不了了之了。即便是你到了仲裁打赢了官司,你在这里的工作时间也算到头了。所以,他才会有持无恐。
三、劳动部门监督力度不够,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如果劳动部门能出重拳打击、处罚不遵守《劳动法》的单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些违法用人单位的不良用工行为,也会有些收敛。
假如遇到这样的单位,劳动者要想拥有一份稳定的职业和固定的收入,一是要学会忍气吞声和适应,二是要学会随波逐流。实在忍受不了,只有以法维权,走司法程序。然后对单位说:拜拜!――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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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反劳动法,这个问题得根据实际情况。如涉及到劳动安全、非法雇佣童工等情况,那就得找劳动执法部门,劳动局下属有个叫劳动监督执法队的专管这类事情。如果是涉及工资待遇少发或不发,以及不购买社会保险等违法情况,劳动者可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委员会直接受理或作出意见后让劳动者持意见书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由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是处理法人代表还是处理企业?这个问题也得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违法行为涉及到刑事责任,那相关责任人如法人代表或总经理必须接受法律制裁。如果未涉及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可勒令企业弥补过错或接受经济处罚或停业整顿。有时候法人代表和企业同时受到处理的情况也经常有。
工厂没有罚款权。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厂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处罚争议和劳动法处罚争议案例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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