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达成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后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达成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后的知识,包括达成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后怎么办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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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仲裁部门调解失败后,应该及时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谢邀请,深圳商事律师、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瀛和律师机构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段海宇律师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从法律规定上而言,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是无效的,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实务,因此,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二、从法律理论上而言,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社保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不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自然不能被非法律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达成的协议约束。
综上,劳动争议案已经调解,还可以向社保部门和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责令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和社保费。
一般在5天左右就会收到劳动仲裁调解通知。劳动仲裁机构受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会在开庭审理案件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一般自受理案件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如果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也可以不组织调解。
劳动争议先调解,调解不成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现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经签收之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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