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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破产解除劳动合同,买断工龄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领取失业金,是否合规合法?具体我们来分析一下。
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有具有以下资格的人,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所以题主是符合第二点,原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但还有其他两点需要满足,即在工作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帮你买了失业保险,并且邀纳了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同时需要到所在地劳动就业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愿意重新就业的。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不能享受办理失业保险金。
买断工龄并不能是构成不能不能领取失业的必然条件买断工龄是破产企业对工作多年的员工进行的一种补偿,这种补偿是依据劳动合同法来进行的,和到社保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冲突,但要注意的事,你在获得相关的补偿后,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出具离职证明,并一定有非劳动者本人自原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才能去申领失业保险,如果有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这点非常关键。
所以在你交纳满一年失业保险金的情况下,单位离职证明上写明要你非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并拿着劳动合同去劳动就业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就可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户口所在地是每月领取失业的,并需按要求进行就业登记和参加就业培训。分公司注销了还是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的,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那么劳动者仍可在仲裁时将其列为被申请人,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如果已经清算完毕,那么劳动者可以将接收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代书遗嘱:具有继承资格的亲属不能担任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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