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劳动争议案件要先进行仲裁,此为仲裁前置,如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就同一事实和请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请求是否得当能否支持要进行全部审理。
一、法院是否有偏袒只有您自己知道,您有证据可以投诉,关于你的诉讼请求不知是否是另外增加的,如果是另外增加的又不属于不可分的范畴则法院就可以不受理,你应该先仲裁才可以。
二、不服一审判决即可上诉,当然上诉你可以把你的诉讼请求写得清楚些,但不要超出仲裁请求的范围。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社保纠纷也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一审法院不予受理肯定是错的,可以上诉时候一并提出。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是要求社保机构支付保险金的纠纷则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之后的一审、二审、高院分别是:1.一审:在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此时人民法院会对仲裁裁决进行审理,如果被诉方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在此时提出反诉。2.二审:如果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提起上诉进行二审,此时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3.高院:如果在二审中仍有一方不服判决,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行再审。在高院审理结束后,该判决即为最终判决,无法再上诉。
仲裁地点6?仲裁地点的选择甲方还是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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