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期间要不要支付员工工资,关键看几个条件:一是看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二是看员工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如果两个都是,那是单位就应当发放相应的劳动报酬。单位不能因为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员工之前正常工作而应得的劳动报酬,这时可以向单位索要,如果单位执意不给,那么在仲裁开庭时,您可以追加仲裁请求:即要求单位支付您正常上班的工资。
2、如果在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当然是不能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是企业单方解除导致劳动关系不存续的,那就要看员工个人诉求了,有诉求要恢复劳动关系被支持的,则仲裁期间是有工资的;没这诉求而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或赔偿的,也就不能再要求支付工资了。
由此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期间如果职工还继续在单位工作的话,那么单位需要支付工资,如果在劳动仲裁的时候职工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没有在单位工作,就不会计算工资。
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并不能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如果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先去监察部门投诉,然后去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限于一些相对案情简单或是数额较小的案件,也不需要交纳费用。劳动仲裁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交纳仲裁费,要取证、开庭质证、审理,然后下裁决书,裁决书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并不影响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依据劳动争议实际情况自己斟酌决定。劳动监察大队是受理举报和投诉的,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将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进行查处;申请劳动仲裁与用单位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大队不能解决,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进行的一种行为。
劳动仲裁过了一年对下列情形依法另行计算,过了一年仍可受理:
1、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限制。
【每日讲法观点】申请劳动仲裁,受理并不意味着有赔偿。
申请劳动仲裁,受理案件意味着什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受理以后并不意味着就有赔偿,劳动仲裁受理仅仅代表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而已,就如同去法院立案受理的程序一样。
一般来说,只要案件符合劳动仲裁受理的条件,将立案的材料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会立案受理。
立案受理仅仅是对案件进行程序性的审查,并不会涉及案件的实体审查(比如仲裁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主张赔偿的数额是否正确),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不意味着肯定可以拿到赔偿,但意味着案件已经正式进入劳动仲裁的审理阶段。
怎么样才算有赔偿?如何才能算有赔偿,相信这是很多人关心的事情,其实一个案件经过立案受理以后,就进入了审理阶段,紧接着会通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开庭,开庭的时候就会围绕者劳动者的请求事项能否得到支持进行审理。
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很多举证责任都是分配给用人单位的,不过劳动者对于某些事项也是要承担举证责任的。具体如何分配举证责任,主要根据劳动者的仲裁请求确认。
如果劳动者的仲裁请求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并且所主张的金额都是按照事实与法律计算所得,那么经过劳动仲裁的开庭审理以后,基本都是可以确定有赔偿。
总结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并不意味着肯定有赔偿,立案受理仅仅是程序性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受理的条件,一般都会受案。
至于能否肯定有赔偿,那是实体审查的问题,也就是要通过开庭,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之后,才可以确定。
医疗纠纷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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