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通知书的意思是,告知其已经被别人告上法庭了,告知其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传票是传唤与案件有关人员到案的凭证。传票是人民法院经立案,按法定程序发送给本案相应当事人,当事人必须依法定程序参加诉讼和履行的法定义务的一种带有强制性的司法文书。
案件受理之后发给案件双方的传票一般是参加开庭或者参加证据交换的传票。传票也通常做当事人进入法院的通行许可。
合同当中双方约定的当发生纠纷时,由争议的双方所在地法院诉讼或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双方当事人当争议发生时,即约定我诉讼解决又约定了通过仲裁解决,应当由双方约定的法院管辖,此时仲裁机构无权进行管辖,一方当事人已经向仲裁提起仲裁,放在第一次开庭前,并没有提出管辖异议,则仲裁机构取得仲裁管辖。
不算,只有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法院立案庭收到这些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出具加盖法院公章的“受理(或立案)通知书”后案件才算立案了。所以诉前调解不算立案。
诉前调解与立案调解的区分
1、调解纠纷的性质不同。
立案调解是诉讼调解,诉前调解是人民调解。
2、调解对象不同。
立案调解的对象是已经立案受理的民事案件,诉前调解的对象是当事人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人民法院并未立案受理,而是转交“人民调解工作室”安排调解的矛盾纠纷。
3、主持调解的人员不同。
立案调解是由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组织进行的,诉前调解则是由“人民调解工作室”安排人民调解员主持的。
4、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
立案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手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不自觉履行的,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前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内容的,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诉前调解并不算立案。但通过对诉前调解的认识我们看到了诉前调解具有很多优点,这也是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安排诉前调解的原因。
如果诉讼双方在诉前调解中达到共识就完全没有必要在进行开庭审理了。
申请后仲裁是可以进行保全的。
仲裁当事人申请保全的,应当向仲裁庭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按照人民法院保证的相关规定提交材料。在仲裁庭收到当事人提交保全的申请书和材料后,由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的材料递交人民法院。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必须要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
仲裁案件财产保全的管辖权,对国内仲裁的财产保全的管辖权,一般由被申请人住所地和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执行。涉外仲裁案件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交申请书、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担保物及保全财产的清单。但在实践中人民法院的要求不一致,具体应当按照出具保全裁定的法院的规定。
商事仲裁与民商事仲裁(商事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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