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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2 n 劳动仲裁2n和n+1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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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19 14: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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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标的低于多少不能上诉

首先,劳动仲裁为一裁终局制,即劳动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其次,裁决作出后,如果劳动者对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标的限制。

而用人单位对作出的裁决不得诉讼,但具备法定情形时,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必须有证据证明裁决确有错误。

劳动仲裁仲裁委受理通过是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仲裁委受理通过"是指劳动仲裁委员会接受了劳动争议案件,并决定受理该案件进行仲裁。劳动仲裁是指通过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裁决的一种方式。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作出裁决,解决争议。"受理通过"表示仲裁委员会认为该案件符合受理条件,并决定受理该案件进行仲裁。在劳动仲裁程序中,一般会有一系列的程序和规定,包括申请受理、调解、开庭审理、作出裁决等环节。

申请劳动仲裁被单位反诉应该怎么办

这样回答你:

第一,任何官司都有被反诉的风险,只要你申请仲裁的事实是真实的而不是伪造的,你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而不是瞒天要价的就不要怕被反诉!

第二,任何官司庭审结束以后,判决出台以前法官或者是首席仲裁员都会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果你心是虚的可以接受调解,如果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都是硬的可以理直气壮的不接受调解!

第三,你公司对你的反诉是说你超标准报销待遇,你没有在副标题里面交待清楚,我个人理解应该属于差旅费报销,这个很好解释,只要车船票没做假,住宿费发票是正规的,每天的补助是固定的,你填好单据以后有单位财务审核签字,最后还有单位主管财务的老总审批签字才能报销,如果单位要找你麻烦都该在审核审批当中,报帐以后说什么超标准报销就不是你的错误了,应该为这承担责任的是负责审核的财会人员和负责审批的财务老总,他们的反诉一般得不到法庭的支持,就算是立案也不影响你申请讨要工资,最多会落个另案处理!

第四,善意提醒:老百姓打官司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万不得已,2,稳操胜券!舍此其中一条,千万别打官司,费时费力,没结果算不上最坏的结果,败诉被反诉是必须准备承担的后果!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一定能拿到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公司应当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依楼主所述情况已完全符合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条件。

劳动仲裁能否胜诉,关键是看你能否提供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楼主你说有公司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凭证,这已足够证据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因此,你劳动仲裁一定能胜诉,能拿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在这我要提醒的是劳动仲裁诉求的二倍工资应该是差额,因为公司已经每月支付了一份工资。

二倍工资是从自用工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最多是11个月。

楼主怕工资银行流水凭证不够证据的话,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公司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这个也是足够的证据。

哈哈…若公司未为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你可以以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欢迎大家关注与留言讨论!

若有劳资和社保等方面疑问,可私信我。

企业劳动仲裁较多说明了什么

我愿意来回答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我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曾经工作过一段时间,处理过不少劳动争议案件。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来看,有这么几个特点:由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的案件居多,约占90%左右;在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所占的比例较高,约占所有用人单位的75%左右;通过开庭审理后裁决的案件中,用人单位败诉或者部分败诉的情况相当普遍。

企业劳动仲裁较多说明了什么呢?一方面,说明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劳动法律意识在增强;另一方面,说明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劳动法律意识不强,人力资源管理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等。这里,我们不说劳动者法律意识增强,只讲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经过改革开放这么多年,目前多种经济并存,既有国有经济,又有混合经济、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经济,还有民营经济、个体经济等经济组织。相比较而言,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具有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监事、总经理,还有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内又没有协调劳动者与企业关系的调解委员会,企业机构设置上有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并且企业还有一整套依法制定的劳动用工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为企业正常运行,适应市场经济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反观劳动争议仲裁多的企业,绝大部分都是缺乏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劳动法律意识不强。

劳动争议仲裁多的企业中,相当一部分人企业是由一个人或者几个人投资办起来的,一般规模也不大。投资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为实现这一目的,招收员工后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或者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发生工伤事故后规避企业责任;要求劳动者加班加点,加班加点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拒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不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随意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计发经济补偿。如此等等,说到底主要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识不强,并且很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意无意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由此引发大量的劳动争议仲裁。

怎么解决企业仲裁多的问题?我认为,当前按现代企业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所有企业不现实。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可以避免、致少大量减少企业的劳动争议仲裁:

第一,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机构。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考虑由那么1一2人脱产专门负责本单位的人力资源工作;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应当有专门的人力资源机构专门负责本单位的人力资源工作。并且,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做当做到知法、懂法,会依法处理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为此,除了要自觉接受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门组织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外,还要自觉学习劳动法律知识,使之知法、懂法,能依法处理企业与劳动者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的关系。

第二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工会组织及由工会、行政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

第三,完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企业人力资源专职工作人员或者人力资源机构负责草拟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和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会组织负责征求广大职工意见,召集职工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且向全部职工公示。

第四,依据规章制度处理企业与劳动者的关系。

第五,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劳动者提出不同意见,由工会负责进行调解,化解矛盾,把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样能避免和减少企业仲裁,全身心投入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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