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职能机构。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
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查一下单位有没有营业执照,如果有营业执照就准备能证明你有在这里上班的材料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没有营业执照的话,同样也可以去许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在仲裁你的诉求加多一个仲裁你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对于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作出判决,任何一方不服,可以继续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上诉,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但是,法律规定一些案件,比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的案件。经过劳动仲裁后即生效,不能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仲裁结果都是个人赢的机会要大得多,我有个朋友是个年轻人,年龄是三十多岁,是阀门企业的一个机械工人,是车工,有天上班时出了工份事故,手指压断了,公司只付药费不赔偿损失,通过劳动仲裁,得到了伤残赔偿费,这是一??真实的例子。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聊城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贯彻党中央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依法受理并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三)指导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预防调解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家、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
(五)协助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业务指导、仲裁员聘前培训,以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指导等工作。
(六)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院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文电、会务、财务、机要、保密、信息等工作。
(二)立案庭。承担争议案件的案前调解工作,承担争议案件的立案工作,承担各类文书的送达、登记及案卷归档工作,承担各类统计报表及本庭业务文件的起草工作。
(三)仲裁庭。承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及受理案件仲裁文书的把关审查工作,承担案件研讨及本庭业务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调解组织方面的工作。
第六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核定事业编制11名。设院长1名,副院长1名;内设机构科级职数6名,其中正科级3名,副科级3名。
第七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第八条本规定由中共聊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聊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北京同有仲裁,北京有仲裁委员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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