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资深人事经理为你解答,请加关注,一旦日后遇到了劳资纠纷,可以无偿指点你去正确应对!
问: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哪些方面的劳动争议不予受理?
答:以下方面,劳动者去了也白去,仲裁的人根本不受理!
一、企业没有在当地登记注册的:
比如前几天,有两个工友在佛山工作,公司是湖南茶陵县的一家企业,企业在佛山设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当工友发生劳动争议去佛山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劳动部门却说查无此企业,不予受理,要求劳动者去企业注册地,即湖南茶陵县去!
这两个劳动者因嫌路途遥远,就放弃了!但明明有规定,劳动者是可以在劳动履行地,或企业注册地申请劳动仲裁!但当地有关人员怕麻烦,就是不受理,致使劳动者仲裁无门!
二、关于补缴社保或公积金方面的:
我有一个老乡,单位缴了一年社保,他想让单位把前三年未缴的一起补缴!可劳动仲裁的又不受理,而推到社保。可社保又无强制力,推来推去!他跑了十多趟还没个头绪,只得放弃了!规章都有,但不执行,推三阻四,劳动者欲哭无泪!
20年资深人事经理为你解答,请加关注,一旦日后遇到了劳资纠纷,可以无偿指点你去正确应对!谢邀。
正常情况下,如果劳动仲裁申请各项要件和手续都齐全完备,劳动行政部门都会受理。如果出现不受理的情况,也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且,即便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楼主可就自己的劳动争议事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面我们从劳动仲裁程序和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形进行分析:
1、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具体的仲裁程序:一般需要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前的准备、仲裁审理。其中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仲裁程中及为重要部分,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否则难以难以进入审查程序。
这里切记一点:仲裁申请需要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自己口述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帮忙笔录。
2、劳动仲裁不予受理4种常见的情况:(1)要确认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像雇佣关系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不予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像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及辞退离职发生的争议,社保、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及赔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如果争议双方的事项不在上述范围内,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
(2)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范围是否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楼主单位所在地。
打个比方来说,如果A住在北京东城区、单位在西城区但被委派到海淀区上班,A只能到西城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申请。如果劳动合同跟海淀区的委派单位所签,那就到海淀区进行仲裁申请。在居住地东城区进行仲裁申请,当然不会被受理。
(3)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该明确确定且都与仲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4)主张的权利是劳动争议申请的维权内容相一致,申请调解的内容和利用适合劳动争议有关的法律。
当然,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个案会有很多,这里只是列出几个核心的部分。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是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建议楼主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社保要找社保局,劳动仲裁管理范围就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比如单位解雇员工的赔偿问题,劳动合同晚签订的问题。
而涉及到社保或者工伤都是需要到专门的社保机构受理处去投诉,这些是分的很清楚的,每个受理部门都不一样,提前了解清楚。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以下几类:
一、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当事人在规定的十五日之内未提起诉讼,超过十五日诉讼时效的规定,仲裁裁定已生效,对诉讼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不予受理。
三、诉讼请求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管辖,应当由发生劳动争议的县、市辖区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诉讼请求超越了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一方当事人坚持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定,人民法院在审查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是否符合条件的同时,审查另一方当事人的执行申请,对不符合诉讼条件的,人民法院在不予受理的同时,予以强制执行。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劳动仲裁 不予受理(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十五日内起诉) http://www.gdmzwhlytsq.com/ldf/3890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