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你好!
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出是没有法理依据的,因此仲裁之后还应由员工个人承担。
你可要求单位先行代缴,在确认社保按照仲裁要求补齐之后,再向公司交付个人承担部分。依据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注意一年的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全额依法赔偿工伤当事人的所有费用。如伤者仲裁诉求有社保补缴要求,还应承担伤者企业工龄的社保补缴企业支付部分。还面临被劳动监察大队的依法处罚。所以企业应该切实履行法律义务,为所有员工应保尽保,短期看企业社保支出大了,可一旦发生诸如工伤之类的风险,企业要支出的成本将更大。
自己没有办法补交的,如果单位没有按照实际工资给你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实际工资进行缴纳,单位不同意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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