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在判决下达前,当事人可以提交新证据。劳动仲裁庭开庭时,在征得首席仲裁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提交新证据。但由于是当庭提交的证据,对于部分需要一定时间和条件才能实现质证的证据,对方当事人可以不予认可或者附条件认可。
法律分析
根据调解仲裁法规定是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不组织质证(就是不采纳),但是该法也规定了如果影响到案件关键性证据的,可以质证。在实际操作中,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前,开庭时都可以补充证据,即使开庭结束,你在庭审结束前,可以要求补充证据,一般情况下仲裁委员会会再给3到5天的时间补充,然后再次开庭质证。但是如果开庭结束后,你未提出,就不可以了
1,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为20日。劳动仲裁事项的举证期限为20日,自答辩期满之日起计算。过期未举证的,仲裁机构可按未举证处理。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举证期限内职工或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需要提供新的证据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日。
劳动仲裁举证期限一般为10天或15天,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立案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案件涉及的证据较多或者复杂,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更长的举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1.准备好原始劳动仲裁举证通知书,确保上面的信息准确无误。
2.收集相关的材料和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员工调动记录、劳动争议处理记录等。
3.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归类整理,可以按照时间顺序、内容类别等方式进行分类和整理。
4.确保每份证据都有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备备份和提交使用。
5.根据劳动仲裁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人证言或证明材料。
6.如果有需要,可以准备好相关的专家意见或鉴定材料。
7.对整理好的证据材料进行核对和复查,确保没有遗漏或错误。
8.在劳动仲裁的规定时间内,将整理好的证据材料提交给劳动仲裁机构或对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当庭提交证据没有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十五日举证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逾期不作说明的,应当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因此,劳动仲裁当庭提交证据没有影响。
北京同有仲裁,北京有仲裁委员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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