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般来说,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要求当事人提交证据;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则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四十一条申请人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最迟要受理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结案。
在实际操作中,有可能因为仲裁案件太多,他们处理不过来,判决时间会长些。例如我自己亲身经历的仲裁,从申请到完成也耗了差不多三个月时间。
所以,一般正常情况下,你们预算需要2到3个月时间吧。如果拖得太长都没结果,你们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我曾被企业违法辞退,经历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到强制执行的全过程,靠自己打赢了公司请的律师团队,最终拿回我应得的双倍赔偿。大家如果需要深入了解劳动仲裁、劳动纠纷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关注我!
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分为非终局裁决和终局裁决,仲裁委会针对申请人的申诉请求事项和数额对案件作出非终局裁决或终局裁决。
如果权益受损害方是劳动者,无论是非终局裁决和终局裁决都可以在收到裁决结果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权益受损害方是用人单位,裁决方式是非终局裁决的话,用人单位可自本非终局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裁决方式是终局裁决的话,用人单位可自本终局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
加班费恐怕是劳动仲裁里最难的一个请求了!很多公司加班都是常态,而不支付加班费或少支付加班费也是常见的,最关键的是员工要想证明加班费实在太难了!那么我们通过劳动仲裁可以要几年的加班费呢?有需要哪些证据呢?
我们到底可以要几年的加班费?虽然劳动仲裁里有一个两年的时效性,但有些情形不受这个时效约束,比如拖欠工资、加班费等等,这些最迟的时效是离职后的一年内提出都可以!
也就是说,针对整个在职期间,公司未支付的加班费,只要我们最迟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都可以要到!
但关键就是看证据,这一块是最难的!而对于加班费的证据,又有这个规定:
1、如果是最近两年内的加班费,那么公司具有举证责任。有些朋友就认为,既然是公司举证,那么自己就不需要举证了!实际上这是非常错误的理解,我们要知道,在这一块,公司肯定是编造、修改证据,公司不可能傻乎乎地提交你加班的证据!有人就会说,公司提交的证据没有我签字,我不认可!这个没错,但这个时候,我们仍然要提交相应的证据,来对抗公司的证据!不然即便公司提供的考勤证据无效,但你又没提供证据,那你让劳动仲裁依据什么裁决?
2、对于两年前的加班费,公司可以不举证,只能靠我们自己举证。因为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考勤、工资表等等,公司最少要保存两年备查。所以,要证明两年前的加班,更难!
那么是不是我们提供了加班时间的打卡记录等,就可以证明加班费了呢?只能说我们想得太简单了,要证明这一块需要符合这些证据条件!
要证明加班费究竟需要哪些证据才有效?为什么前面说,要证明加班费是所有劳动仲裁请求中最难的呢?其实我们想想,为什么现在996这么盛行就知道了,因为如果要想证明有效加班,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班时间的出勤记录。这个都容易理解,无论是打卡,还是其他能够证明你出勤的记录。
二、证明加班期间做与工作相关的事情。如果有考勤记录,但不能证明你是不是做与工作相关的事情,或者公司证明你加班时间是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那也麻烦。
三、要证明你的加班是经过公司同意,或者是公司直接安排你加班。这里我们一定要知道,如果是自己直接去公司加班,也就是自愿加班,公司是没义务支付加班费的!因此,如果公司有明确规章制度要求员工加班必须要经过公司批准,那么你还得提供公司批准的证据或是公司直接安排你加班的证据,如果没有制度规定,那么重点就是公司安排你加班的证据。比如发信息、发邮件、张贴的加班通知等等。在这一块,大部分朋友都会吃亏,因为一般公司都会有加班审批制度,最终会导致自己的加班变成自愿加班、变成无效加班,从而没有加班费!
四、公司在工资结构里玩套路,实际你的工资总额里已经包括了加班费。现在有很多公司是26天制,或者大小周工作制,看起来是违法的,因为有好几个周六要上班,公司都没有支付加班费!但如果细心一点,就会发现工资结构上有套路!比如你入职时,公司和你谈的月工资是5000元,但签订劳动合同时,上面工资只写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那么在工资表等工资结构上,就会把你的工资拆分成2000元基本工资+多出来几个周六的加班费+其他补助补贴等,这样看起来,实际上公司是已经支付了你加班费。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很难证明!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劳动仲裁可以要到整个在职期间的加班费,但要想证明实在太难了!
仲裁结果不一定是最终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下称“小额案件”);(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依据仲裁法的规定,如果仲裁达成协议的,是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如果是终局裁决或者达成协议,单位必须执行裁决结果;如果不是,单位可以在收到仲裁书十五日内提出上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仲裁受理时限,仲裁受理时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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