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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送达(劳动仲裁裁决送达方式)

  • 劳动法
  • 2024-07-09 08: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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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书送达时间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劳动仲裁材料提交后多久有回复

劳动仲裁申请书提交后一个月内会有答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诸多劳动争议中,劳动关系的终止时间对案件能否进入实体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应当劳动争议时,在劳动关系的终止证据或质证观点上一定要有相应的准备。

对于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的简单争议案件或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其他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可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并可在庭审程序、案件调查、仲裁文书送达、裁决方式等方面进行简便处理。

劳动仲裁一审终局制是什么意思

就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送达当事人立即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低于全国职工工资一半的,实行一裁络局制,即作出的仲裁裁决立即生效。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受理后会让领什么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仲裁裁决书签发是什么意思

仲裁裁决书签发是指仲裁裁决已经作出,准备签字确认,然后向当事人发送。仲裁机构通过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据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仲裁裁决。

已经作出仲裁裁决,准备将仲裁裁决打印成仲裁裁决书,然后向当事人送达,也叫仲裁裁决书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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