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行政部门,属于前置程序,有劳动行政部门设立的,类似于司法部门的一个审判机关,如果劳动仲裁以后要上诉到法院的,法院才是司法部门。
劳动仲裁委员会全称应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机构,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
其具体办事机构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也有称仲裁委办公室),是全额拨款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职能是受理、调解、裁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工资保险、工伤赔偿、辞退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件,是不收费的。其正式工作人员属事业编制性质,由财政发工资。
一般不可以,但如果劳动仲裁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为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可以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涉嫌刑事犯罪,劳动仲裁院应就双方之间的纠纷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不可以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楼主想问是否要求劳动局去调查工厂有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辞退问题工厂单方面辞退你(非你本人过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工厂需要支付你赔偿金2N。
劳动合同问题工厂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应与其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逾期未签订,次月起需要支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楼主通过劳动仲裁起诉,无需要劳动局人员去调查,因为工厂需要举证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举证不了就承担举证不了的后果。
工作地点(合同履行地)和公司注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城市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地点申请劳动仲裁,以下是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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