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存在错误,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即向法院或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程序。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申诉,是公民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具有法律效力。申诉有两种,一则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二则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政党、社团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组织或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及其近亲属。
劳动仲裁过了一年对下列情形依法另行计算,过了一年仍可受理:
1、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限制。
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一条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这要从两方面来具体阐述:
一、劳动者方面。1、如果是劳动者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劳动仲裁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称为一审。
2、如果劳动者对基层法院一审不服,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称为二审。
3、但是,如果劳动者对二审结果还是不服,还有救济程序,可以向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高级法院可以发回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在高级法院审理。
4、如果对高级法院的审理不服,还可以向检察院提起申请审判监督程序。
劳动争议属于很简单的民事争议案件,一般情况下,诉讼到了二审程序就结束了。
二、用人单位方面。1、劳动仲裁是法定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没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所谓一裁终局一般是指经济补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12个月的争议)
2、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且不是法定一裁终局的可以向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一审起诉。
3、如果对一审结果不服,可以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起诉。
4、如果对二审不服,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5、也可以提起申请审判监督程序,但很少用人单位会走到这一步。
法律知识看上去简单,但其实复杂的很。
祝愿你远离令人烦恼的诉讼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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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驳回(仲裁申请驳回后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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