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当公司收到劳动仲裁书时,首先需要冷静应对。首先,需要仔细阅读仲裁书的内容,了解争议的焦点和对方提出的要求。
然后,公司可以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诉求和依据,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公司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应对仲裁结果。
在整个过程中,公司需要保持积极的态度,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仲裁机构的决定。
先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然后由其审查后,依法予以受理;再由当事人参与开庭审理,进行辩论和质证;最后依法作出裁决。
3个仲裁院仲裁规则,3个仲裁院仲裁规则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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