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审理仲裁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既可以在开庭前进行调解,也可以开庭结束后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裁决作出以后,一般仲裁庭不再进行调解,双方可自行和解。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2项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因此当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有效时,法院不受理双方之间的与仲裁协议有关的纠纷案件,如果坚持向法院起诉,法院在查明仲裁协议有效时,会驳回其起诉。
按照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内容,向对方当事人履行。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院判决驳回撤销仲裁申请的,仲裁裁决就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否则对方当事人有可能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仲裁庭组成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申请的,案件受理费应当全部退回。仲裁庭组成后,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仲裁申请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退回部分案件受理费。
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
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
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
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再审申请的;
5、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者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在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的;
6、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
7、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但不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8、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已申请外国法院或港澳台法院承认和执行的;
9、已经本级人民法院再审的;
10、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11、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
12、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13、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者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
14、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
15、人民法院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
国际仲裁协定 国际仲裁协议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仲裁 驳回 裁定?仲裁 驳回 裁定怎么处理 http://www.gdmzwhlytsq.com/ldf/387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