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局是从属关系,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局的一个科室部门,归劳动局管辖,主要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如拖欠工资、企业的违法行为等。劳动局现在和人事局已经合并,正式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各有优势,不能简单的去认定哪个管用。劳动监察属于一种行政执法,如果员工进行申诉了,劳动监察机关经过调查以后,做出的决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而劳动仲裁则是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一种司法性质的活动,做出的裁决不一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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