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所以权利被侵害,在职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职仲裁期间挂职其他公司监事是可以的,但需要遵守一些规定和限制。首先,你需要确保该行为不会与你的职责和义务相冲突。如果你的职位和责任与被挂职的公司有任何冲突,你可能需要避免此行为。
其次,你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规定。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挂职监事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你需要咨询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以确保你的行为合法合规。
最后,你还需要确保你的雇主允许你在职期间挂职监事。你应该查看你的雇佣合同、公司政策和相关规定,以确定是否需要获得雇主的许可或提前通知。
总之,如果你在职仲裁期间想要挂职其他公司监事,你需要确保没有职责冲突,遵守法律规定,并获得雇主的许可或提前通知。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因为在职期间工作不受保障的问题不容忽视,如果遇到了雇主不合理的解雇、违反劳动合同协议等情况,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寻求解决,这样会更加公正和便利。3不过需要提醒的是,申请劳动仲裁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范,需要先进行协商和调解,再进行申请仲裁,而且也需要注意仲裁申请的时效性。
根据命题及命题的拓展,展开以下讨论。
由于单位拖欠工资期间,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已经立案,但没有开庭。现在想增加“被迫离职”一项,可以吗?
申请劳动仲裁的理由已经被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并立案,已经决定开庭日期,如果想增加或者变更提出申请劳动仲裁的内容。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只有申请撤销原来的劳动仲裁的立案,待劳动仲裁委员会撤销原来劳动仲裁立案后,重新提起劳动仲裁!
1、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在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仲裁的内容,只是拖欠工资,劳动仲裁立案后,仲裁结果是,要求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补齐拖欠工资。在劳动仲裁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拖欠劳动者工资,此次劳动仲裁结案!
2、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个人或者集体提出申请离职,即“被迫离职”,提起劳动仲裁!
申请人必须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供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证据!
这种劳动仲裁立案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专项仲裁员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拖欠工资的理由,是否是主观“恶意”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一段时间内,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重大变故,难以维记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拖欠劳动者四个月工资。非主观故意、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调查证据确凿,情况属实。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劳动仲裁,劳动者是不会得到经济补偿的!只会得到所托欠工资!在此类仲裁案例中,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劳动者是不会取得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有利证据的!
按命题拓展提供的资料,劳动者听说“公司不打算运营下去”。
“不打算”运营下去了和“无法”运营是两个概念。
“不打算”运营下去了!
也许说明公司产品不对路,不能适应市场要求。
也许公司应收款太多,无法维记生产经营活动。
也许公司要转型,但资金链没有断裂。这种情况下,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有恶意欠薪嫌疑!不管公司经营状况如果,不管公司拖欠劳动者四个月的工资何种理由。
劳动者第一次提起劳动仲裁的理由是:公司拖欠四个月工资。是以讨回所欠的工资为目的的劳动仲裁诉求!是在职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者想以被迫离职的形式,即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申请离职。
只有撤销第一次劳动仲裁立案,重新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次提起劳动仲裁的身份是已经提出辞职,俗称“被迫离职”。其目的就是不仅要讨回单位拖欠的四个月工资,还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那么,第二次提起劳动仲裁,你就必须提供用人单位“恶意欠薪”的确凿证据。
提供不了,你也许已经事实离职了,只能讨回单位托欠的四个月工资!
前几天刚刚支招帮人打赢一场官司,他们本来即将放弃,而且对方请了律师出面,最终对方还是输了。
对于这样的官司,你千万不要被人牵着鼻子走,就你的仲裁结果,我发现问题:
首先,仲裁书上说你已经提出辞职,我是相信这个事实,估计你是写了辞职报告。但是辞职不代表没有追要经济补偿金的权力。
其次,单位存在不缴纳社保,不按时支付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员工有权力在提出辞职后向单位追要经济补偿金。
最后,体现一下,仲裁双方辩论不要吵架,冷静的摆事实说道理,该停就停,不要乱吵,然后被别人绕着走。
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银行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办理银行保险业务应注意事项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在职仲裁影响仲裁结果吗?在职仲裁流程 http://www.gdmzwhlytsq.com/ldf/3858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