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回答你:
第一,任何官司都有被反诉的风险,只要你申请仲裁的事实是真实的而不是伪造的,你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而不是瞒天要价的就不要怕被反诉!
第二,任何官司庭审结束以后,判决出台以前法官或者是首席仲裁员都会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果你心是虚的可以接受调解,如果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都是硬的可以理直气壮的不接受调解!
第三,你公司对你的反诉是说你超标准报销待遇,你没有在副标题里面交待清楚,我个人理解应该属于差旅费报销,这个很好解释,只要车船票没做假,住宿费发票是正规的,每天的补助是固定的,你填好单据以后有单位财务审核签字,最后还有单位主管财务的老总审批签字才能报销,如果单位要找你麻烦都该在审核审批当中,报帐以后说什么超标准报销就不是你的错误了,应该为这承担责任的是负责审核的财会人员和负责审批的财务老总,他们的反诉一般得不到法庭的支持,就算是立案也不影响你申请讨要工资,最多会落个另案处理!
第四,善意提醒:老百姓打官司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万不得已,2,稳操胜券!舍此其中一条,千万别打官司,费时费力,没结果算不上最坏的结果,败诉被反诉是必须准备承担的后果!
劳动仲裁不可以跨区申请,因为仲裁是有区域管辖范围。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回答如下:伤残鉴定和劳动仲裁是两个不同的法律程序,其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伤残鉴定是为了确定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和与工伤的关系,以确定工伤赔偿的数额;劳动仲裁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通过仲裁来裁决争议双方的权益。
2.主体不同:伤残鉴定一般由劳动者或雇主提起,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评定;劳动仲裁一般由劳动争议一方向劳动行政部门提起,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仲裁。
3.决定权不同:伤残鉴定的结论一般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劳动仲裁的决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裁决,要考虑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
4.行政程序不同:伤残鉴定一般属于行政程序,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办理;劳动仲裁也是行政程序,但具有一定的司法性质,仲裁决定可以作为诉讼的事实依据。
总体来说,伤残鉴定是一种针对工伤赔偿的程序,而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二者目的和主体不同,具体操作和程序也有所不同。
如果只是你自己一个人申请的劳动仲裁,那就你自己一个人去就可以了,和你同事无关的别人也不会跟你去,如果是你和你同事几个人一起申请的劳动仲裁,那就是需要你们几个同事一起去,所以具体要看申请劳动仲裁是个人还是几个人。
劳动仲裁和一审胜诉有什么后果:
一是劳动仲裁和一审胜诉做出决定的机关不同,二是产生的法律效力不同,三是劳动仲裁作出仲裁决定后,仍可申请人民法院判决。
四是人民法院不服需履行相关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五是劳动仲裁由仲裁机关作出仲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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