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及劳动方面的纠纷中,仲裁作为公正、及时的解决途径,深受广大公众关注。本文主要解析了仲裁的程序法和仲裁庭的规则,以及劳动仲裁的投诉和立案,为大家提供一份详细的劳动仲裁向导。同时,本文还提到了一些特定的案例,对于什么样的纠纷可以进入仲裁程序有详细的说明,帮助大家正确判断和理解。而如果你正在申请劳动仲裁,那么这篇文章也为你提供了需要准备的材料,使你在申请过程中能够做到游刃有余。最后,文中还列举了仲裁程序的主要步骤,为第一次接触这个流程的人提供参考,希望提供的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1、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2]。
2、第2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3、(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4、(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5、第4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6、第5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7、第6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8、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9、第7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10、第8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劳动仲裁立案程序怎么走?一、申请劳动仲裁程序的申请
2、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3、(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4、(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劳动仲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5、(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6、(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7、(5)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8、(6)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9、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11、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1、一、提出仲裁申请这是仲裁程序开始的首要手续。各国法律对申请书的规定不一致。
2、二、组织仲裁庭根据我国仲裁规则定,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各自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指一名仲裁员,并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首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亦可在仲裁委员名册共同指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单独审理案件。
北京同有仲裁,北京有仲裁委员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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