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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会仲裁员?劳动仲裁员证怎么考

  • 劳动法
  • 2024-02-27 1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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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数以千计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全国各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得到审理和解决。然而,许多劳动者并不了解仲裁的程序和应提交的关键文件,这可能会导致他们的权益受到损害。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动仲裁规范指引,包括怎样提出仲裁请求,提交什么样的证据,仲裁流程等一系列问题。文章还会告诉你应该避免的十个劳动仲裁的忌讳。如果你是一名劳动者,或者你是一个员工关系经理,这篇文章都将为你的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旨在确保所有的劳动者都能在遇到劳动纷争时,得到公正合规的处理。

一、劳动仲裁规范指引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先行协商处理,或由所在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或不愿协商、调解,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含部分无效)、事实劳动关系、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5、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当事人应向哪一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劳动争议案件:

(一)中央、省属驻长沙市城区用人单位(含中央、省属驻长沙市城区的用人单位与外商合资、合作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其他在长沙市城区外商投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在湖南省级注册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管理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五)省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市、州;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体管辖范围,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内作出规定,并报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四、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提交哪些资料?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被诉人注册、登记、备案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申诉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五、集体劳动争议仲裁需提交哪些资料?

除提交上述第四条(1)至(7)项资料外,申诉人需推荐1至2名员工作为仲裁代表人,并提交仲裁代表人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诉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金额表。

六、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提供什么资料?

2、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七、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后多少天内申请仲裁?

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在几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如何写好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仲裁申诉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申诉人姓名、民族、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被诉人名称、地址,被诉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首先应简明扼要地写清楚仲裁请求事项、争议金额、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等,并重点写明当事人之间权益争议的具体内容和焦点,说明被诉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其次,依据法律规定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论证所提要求的正确性、合法性。争议涉及多项内容的,必须一一列出,否则,遗漏部分不予受理。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被诉人答辩、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证人应该是能够证明劳动争议案件客观情况的人。一旦明确为证人,应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通知作证时,不能拒绝作证,不得作伪证。

十、劳动争议案件如何收取仲裁费?

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预交处理费,预付金额和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视案情而定

被诉人应在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辩。

十二、什么情况下,案件会以撤诉方式结案?

3、申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

十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时,有哪些具体程序?

仲裁庭开庭审理,可以根据案情选择以下程序: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

4、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5、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进行调解;

6、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

8、对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应当宣布延期裁决。

十四、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法定结案期限是多长?

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最长可以延期三十日结案。

十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或不执行的,怎么办?

当事人如不服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双方当事人均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起诉,又不自觉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仲裁的十大忌讳

1、(1)申诉不符合条件。劳动者提出的请求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如人身伤害赔偿等纠纷,劳动仲裁部门不会受理。

2、(2)申诉请求不当。劳动者提出的请求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有些劳动者不了解法律法规确定的赔偿标准,而是“漫天要价”,不仅得不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还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

3、(3)逾期改变申诉请求。劳动者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仲裁委员会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4、(4)超过申诉时效。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超过法律保护期,仲裁部门将不会受理。

5、(5)授权不明确。劳动者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诉、进行和解、提起反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否则代理人无权就特别授权事项发表意见。

6、(6)不按时交纳仲裁费用。劳动者自收到案件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若确有困难无力交纳的,劳动者应书面申请。无故不按规定交费的,仲裁部门将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

7、(7)不按时出庭或中途退庭。劳动者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将被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仲裁部门可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缺席裁决。

8、(8)不能提供证据。劳动者申请仲裁应该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物证、证人证言等。

9、(9)认为仲裁裁决了争议就结束了。其实不然,我国劳动争议实行“一裁两审”制,劳动争议仲裁结束后,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判是两审终审。

10、(10)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及时申请执行的风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但也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显然无论是裁决书还是判决书,劳动者超过一年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其合法权利将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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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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