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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调解书(劳动仲裁庭调解书)

  • 劳动法
  • 2024-02-24 09: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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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由于各类因素的影响,劳动争议时有发生。劳动仲裁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调解协议书作用巨大。然而,伴随着对劳动仲裁调解书的不熟悉,往往会陷入不必要的困扰,比如调解书签订后再支付赔偿款是否合理,签订后能否反悔,能否补缴社保等问题。实际上,这些困扰,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予以解决。本文旨在回答以上问题,为大家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指引,让劳动者们能更加了解调解书签订后的权利和义务,避免走入误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劳动仲裁签调解书后再给钱合理吗

劳动仲裁签订调解书后再给钱合理。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庭受理案件后,组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需要签订调解协议,然后由劳动仲裁庭制作劳动仲裁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当事人就可以履行给付义务。否则先给付,有可能一方当事人会反悔,无法及时解决纠纷。

二、劳动仲裁调解书可以反悔吗

劳动仲裁调解书签字后,不可以再反悔。劳动仲裁调解书系仲裁委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依法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并且是在合法且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调解达成协议,仲裁调解书一经送达双方,仲裁调解书即生效。,不能再反悔。法律规定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劳动仲裁调解书可以补缴社保吗

劳动仲裁调解书签收后即生效,不能反悔。但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由双方当事人来约定,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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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3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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