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劳动法

简述仲裁的特征(简述撤销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适用)

  • 劳动法
  • 2024-02-10 08:52:47
  • 0
  • kk

一、仲裁主要有什么特点

仲裁也称公断,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仲裁的特点有:

二、仲裁员对仲裁结果的影响

1、2、如果你申请仲裁的内容具有群体性,比如公司不给交社保、不支付加班费、不给带薪年假等,在仲裁同时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会对公司造成较大压力,可能迫使公司同意你仲裁申请,赔付补偿金。

2、3、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是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合法途径。该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并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劳动仲裁案件本身的客观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3、4、其实公司被申请劳动仲裁,在大的公司随时都有,有些是公司违规,有些是员工认为自己可以得到多少多少钱,而去起诉公司,诉讼结果要看案件性质、内容、证据等多方面的因素。诉权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也就是说你可以去告任何人,任何公司,当然是否胜诉要看法院的判决了,单纯说起诉或仲裁,对企业没有什么影响。

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5、第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6、第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7、第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8、第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9、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10、《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11、合同纠纷是在经济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因订立或履行各类经济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包括国内、国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国内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期货和证券交易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票据纠纷、抵押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和海商纠纷等,还包括涉外的、涉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国际贸易、国际代理、国际投资、国际技术合作等方面的纠纷。

1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是指由侵权行为引发的纠纷,这在产品质量责任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行为见之较多。

13、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仲裁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由谁组成,以及仲裁的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因此,仲裁是最能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争议解决方式。

14、民商事纠纷往往涉及特殊的知识领域,会遇到许多复杂的法律、经济贸易和有关的技术性问题,故专家裁判更能体现专业权威性。

15、因此,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能力的专家担任仲裁员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是仲裁公正性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机构都备有分专业的,由专家组成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进行选择,专家仲裁由此成为民商事仲裁的重要特点之一。

16、由于仲裁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中的诸多具体程序都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与选择的,因此,与诉讼相比,仲裁程序更加灵活,更具有弹性。

三、仲裁行为包括

1、仲裁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当事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清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些基本情况应当申请人、被申请人的顺序写出。当事人如果委托了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还应当写明律师或其他代理人的情况。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因为仲裁法规定,仲裁申请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所以申请人在提出仲裁请求的同时,还应当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以便仲裁委员会核实与调查,及时作出裁决。

四、仲裁具有有哪些特点

3、一裁终局。即裁决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仲裁也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

4、不公开审理。仲裁不公开进行,此举可以防止泄露当事人不愿公开的专利、专有技术等。仲裁方式保护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更为重要的是仲裁从庭审到裁决结果的秘密性,使当事人的商业信誉不受影响,也使双方当事人在感情上容易接受,有利于日后继续生意上的往来。

五、商事仲裁的特点以及优点有哪些商事仲裁的特

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国际商事仲裁同诉讼、调解、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相比具有自己的特点:

1、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一般都是民间组织,不具有法定的强制管辖权,只能受理双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提交给它处理的案件。

2、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当事人有较大的自主权,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地点、仲裁员、仲裁规则、仲裁形式及仲裁应适用的法律等。

3、国际商事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

4、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拘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如对裁决不服,也不能上诉。


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有哪些不同?

仲裁可跨区?仲裁可以异地仲裁吗

仲裁可跨区?仲裁可以异地仲裁吗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简述仲裁的特征(简述撤销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适用) http://www.gdmzwhlytsq.com/ldf/383525.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8日星期六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