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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 行政仲裁与民事仲裁

  • 劳动法
  • 2024-02-04 08: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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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复议和司法复议的区别

1、行政复议和司法复议的主要区别在于处理的对象和程序不同。

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行政行为不服时,向行政机关及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一种行政救济方式。

3、而司法复议则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一种司法救济方式。

4、虽然对象和程序不同,但行政复议和司法复议都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5、在遇到行政行为或仲裁裁决不当的情况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这两种方式来寻求救济,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处罚,行政仲裁,行政裁决的区别

行政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是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纠纷;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其职权和有关行政法规处理纠纷。

2、受理的依据不同。仲裁实行协议管辖,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而行政裁决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强制管辖。

3、裁决的机构不同。仲裁是由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庭作出裁决;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

4、裁决的性质不同。仲裁是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裁决;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权,以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进行的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又称为行政司法。

行政仲裁亦称“行政公断”。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按照法定仲裁程序予以解决的制度。是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行政活动。行政机关所设的特定仲裁机关,依法对民事争议当事人双方提交仲裁的争议进行裁决,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争议双方受到裁决约束。行政仲裁机构只能是行政机关设立的解决民事争议的专门机构。

三、什么是行政仲裁

1、行政仲裁亦称“行政公断”。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按照法定仲裁程序予以解决的制度。是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行政活动。

2、行政机关所设的特定仲裁机关,依法对民事争议当事人双方提交仲裁的争议进行裁决,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争议双方受到裁决约束。

3、行政仲裁机构只能是行政机关设立的解决民事争议的专门机构。

四、仲裁执行与民事执行的区别

1、仲裁执行与民事执行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如果申请强制执行也需要由人民法院的执行局进行执行,而民事执行也需要由人民法院的执行局执行二者在采取的执行措施方面也相同。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生效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二、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三、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四、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五、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六、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五、为什么行政仲裁行为不可诉

1、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属于我国行政司法的主要内容,也是公民求助或诉讼的重要法律途径。

3、行政仲裁是指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

4、依法对其内部发生的行政争议做出最终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5、通俗的说,当我们与别人发生纠纷无法协调时,可以向政府申请行政裁决。


什么是行政仲裁 什么是行政仲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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