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劳动法辞职交接争议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劳动法辞职交接争议解决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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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就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按劳动法规定,30天之后就能走人(不管是否批准)。
不过这事情我觉得和单位领导沟通好,尽快做好交接工作。我也遇到过你一样的情况,我是马上就写辞职报告,然后和主管部门领导打招呼,谈了1个小时让他放我走,我答应他好好交接。结果我是差不多10天人事部就给我办理了离职手续,工资放到当月该扣掉的那几天都扣掉了。还算是顺利。毕竟要我是急着走,不在乎这个了。只要给我弄好离职手续离职证明单开给我,我就OK了。这种事情找劳动局仲裁时间会很长要拖的,所以最好就是找自己主管领导好好说说。在员工离职交接不清责任的情况下,通常由人力资源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负责追究责任。这是因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员工的入职、离职以及相关的人事事务,包括员工交接和责任追究。
人力资源部门可能会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员工离职交接不清责任的问题:
调查和收集证据:人力资源部门会调查离职员工的离职交接情况,并收集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了解责任归属。
与相关部门沟通:人力资源部门会与涉及离职员工工作的其他部门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离职员工交接的看法和情况。
确定责任和解决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和收集的证据,人力资源部门将确定责任归属,并与相关部门一起制定解决方案,确保交接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建立规范和改进措施:为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人力资源部门可能会建立更加规范的离职交接程序,并提出改进措施,以确保员工离职时的顺畅交接和责任明确。
请注意,具体的责任追究和解决方案可能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与您所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以了解公司内部的具体规定和程序。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离职,不需要公司批准,到期就可以离职。但在现实中,会出现公司以离职没批准为由,不让员工走,或者直接不安排工作交接,让员工陷入尴尬的处境,导致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如果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要怎么做才能顺畅地离职呢?
先了解相关法律的规定和相应的责任一、辞职是提前30天,必须是书面形式,这个要记住书面的定义。目前来说也不一定要求是纸质的,通过发信息、发邮件也能视为是书面,但前提是我们要能证明接受的对象是公司,不然也是不行的。
二、我们提交了辞职书后,不需要公司批准,到了30天是可以走人的。
三、离职工作交接是作为员工的义务,如果员工在离职时故意不交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但如果是公司故意不安排交接,则员工无需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所以这一块的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公司不安排交接,建议尽量和公司沟通解决!如果不是非常着急,在遇到这种情况后尽量和公司协商解决,问问公司没人交接的原因,自己大概什么时候可以走人,了解公司真正担心的事情,比如你的工作是不是短期内没人能交接好等等。
采用一些方式,消除公司的顾虑。必须把自己工作交接详细地写出来,并且表示即便以后走人了,也可以随时通过电话等方式来帮忙交接工作的人。让公司感觉到放心,不会因为你离职会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人为影响。
为什么要优先选择这种方式?因为虽然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可以顺利离职,也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离职工资等等,但和公司闹翻总归不好,也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所以只要有可能,还是以沟通解决比较好。除非是在不行,再走下一步法律途径。
如果真的急着要走人,公司故意为难,那我们应该这样才能离职!因为法律规定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即可在30天后离职,至于这个期间公司是否安排人员交接,都不影响,因此,我们需要这样做。
一、向公司提交辞职通知书。因为如果你直接提交纸质的,给到公司后,你手里就没有相关的证据了。所以最好的方法是通过邮寄的方式通知公司,同时可以另外加上发信息、发邮件的方式同时进行。
二、这个辞职通知书的内容主要得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点。
1、自己发送辞职通知书的时间,如果通过邮寄的方式,就比较容易证明,当然,也可以在内容里写清楚。
2、自己辞职到期的时间,也就是30天后的时间,这个也要写清楚,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3、一定要写明:“请公司于X月X日前安排人员与本人进行工作交接,否则产生的一些后果与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4、一定要写明“请公司于X月X日前支付完毕本人离职工资”。
那么接下来,你该怎么上班还是怎么上班,正常情况下,公司应该会和你沟通离职的事宜,如果公司不安排人员交接,那就是公司的事情了。
到了30天后,我们就可以走人了,如果公司不支付离职工资,那么就要通过劳动部门或劳动仲裁来要求公司支付自己的工资。记住这个时间不能拖太久,如果投诉了1-2周还没结果,那么就要马上申请劳动仲裁,不能拖!
总而言之,碰到这种情况,优先和公司沟通解决,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再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我个人认为辞职交接三大忌第一忌是不可以和新来的员工发表对公司不利的见解,影响公司的形象。
第二忌是不可以对现任的领导指桑骂槐,人要有感恩之心,也要有宽阔的胸襟未来的日子才能走得更好。
第三忌是不可以交接的时候交代的不清楚不完全,让接手的同事不能顺利的工作。
关于劳动法辞职交接争议,劳动法辞职交接争议解决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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