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公司预防劳动争议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公司预防劳动争议以及公司预防劳动争议案例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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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为了让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更好地工作,解决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依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
‘’五险‘’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保险,是个人、企业、政府共同出资为劳动者购买的社会福利性的保险,劳动者只要参加工作,企业就有义务履行职责。
‘’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
1、养老保险8%;2、医疗保险2%;3、失业保险0.3%~0.5%。
企业缴费:
1、养老保险14%~20%;
2、医疗保险6.9%;
3、工伤保险0.2~1.62%;
4、生育保险1%;
5、失业保险0.7~1.5%。
‘’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各承担5%~12%。但是住房公积金不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个人缴纳的‘’五险‘’劳动者要主动配合企业,在每个月工资中自觉要求企业代扣代缴,履行责任监管企业一并缴费。
如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二、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职责,迟迟不签订合同,不予缴纳社保,劳动者组织10人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举报和联名登记。
三、首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签到簿、经手的票据、胸牌、同事会餐合影、工资条、证人证词等等。
四、总之,不签劳动合同就向劳动监察举报,不交社保就向社保部门举报或者直接拨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
希望您们拿起法律武器,千万别挥舞动挙,文明讨要说法。
我是单位HR,曾作为被起诉人,代表单位应诉过N起劳动仲裁案。也曾代表单位,接受过劳动监察大队的调查。
我的体会是:单位不怕劳动仲裁,怕的是劳动监察大队的调查。
一、仲裁
单位不怕劳动仲裁的原因如下:
1、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规
若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规,是根本不怕劳动仲裁的!
2、不告不理
劳动仲裁是个案,而且只针对员工的诉求,员工没有提出的诉求,劳动仲裁是不管的。通俗的说,就是就事论事,不告不理。
例如:一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诉求中只要求单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在庭审过程中又提出要求单位缴纳社保的,仲裁庭是不予受理的。
仲裁庭只审理加班工资的问题,员工缴纳社保的主张要另行提交仲裁申请。
若员工诉求中包括加班工资和缴纳社保二项的,那就都要审理。因此,关键看诉求,只就事论事!
还有,其他加班了,单位也没有支付加班工资的员工,如果没有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也是不管的,即不告不理。
3、给单位补漏洞
单位HR,充其量只能算半个劳动法专家。有的HR,业务本就不是很熟,更有甚者,HR自己也是法盲,单位哪里做错了,自己也不知道。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审理,单位也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然后把漏洞堵上就是了。
4、单位没有任何损失
劳动仲裁即便单位输了,也没任何损失,因为,这本来就是员工应得的。
以上种种,充分说明单位是不怕劳动仲裁的。
二、劳动监察
而一旦有员工举报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劳动监察大队就会对单位进行调查,那可是全方位的,只要不符合劳动法规的,都要查实处理。
违法的地方要进行整改,处理结果还要给予举报人回复。
试想一下,哪个单位敢说完全没有违反劳动法!因此,一旦被举报了,单位就头大了。
有的大公司,从审查到结束,前后要经历几个月。严重的除了限时整改,还要罚款,甚至上网通报。
一旦上网通报了,还可能影响单位承接业务。
我们单位曾被员工举报没有支付加班工资,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后,2名工作人员穿着制服来我单位,虽然我们彼此都熟悉,但这时不讲任何情面。
他们完全按程序办事,先出示证件,亮明身份,然后说明来意,并让我签收《调查询问书》,拿着签收单就走了。
整个过程严肃认真,没有任何客套,完全公事公办,前后几分钟时间,茶也不喝一口就走了。
他们一走,领导让我牵头负责这个事情,我头就大了!
但没有办法,只能按照劳动监察大队的流程,一步一步的走。
1、准备材料
接下来就严格按照《调查询问书》上所列的,准备各类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从业人员名册;
③工资明细及支付凭证;
是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明细。
④考勤明细及汇总;
这个最耗时间和精力,因为,我们单位从业人员二千多人,一个月的考勤全部打印出来,那是要好多A4纸的。按一人一张的话,就是二千多张。
然后根据考勤做汇总,要具体到每个人,每个月工作时间多少?其中:加班时间有多少?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有多少?加班工资支付了多少?以及定额工人的工时单价是多少?等等。
⑤任意几名员工的劳动合同文本及复印件;
⑥社保缴纳凭证;
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带上单位公章。
2、接受调查询问
在规定的时间点,带上以上材料,到劳动监察大队接受调查询问。
劳务派遣公司也要派员一同前往,接受相应调查询问。
调查询问内容包括:
劳动法规的执行情况;
有没有申请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有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保;
有没有拖欠员工工资;
有没有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等。
3、审查
询问结束后,我们留下所有材料,他们要逐一审核,这个审核相当仔细。
包括:
①每个员工的工资待遇是否合法?
若一个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有缺勤,那没有大问题,若没有缺勤,单位就违法了。
②社保是否按规定比例缴纳?
多缴行,少缴不行。
③根据考勤,计算有没有违法延长工作时间?有没有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④劳动合同文本的内容是否合法?
等等。
4、继续接受调查询问
审查期间发现问题,继续接受调查询问,其间要反复好几次。
5、整改
员工举报我们单位没有支付加班工资,最后审查结果是:
①没有足额支付加班工资;
②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即部分员工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
劳动监察大队要求我们立即整改。
没有足额支付加班工资,是因为有一个车间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单价搞错了,少付每个员工7元到60多元不等。
其他车间都按规定足额支付了!
因此,这条没有算我们违法,只是一个车间计算时出了差错,主观意愿上没有想违法。
然后,马上把少算的加班工资补发,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对于违法延长工作时间,劳动监察大队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合法休息的权益。
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改正的,就要对单位予以处罚。
整个监察过程,从6月2日到8月底,历时近3个月。这还是在我们没有多少违法情况的前提下。
由此可见,单位不怕劳动仲裁,而怕劳动监察!因为,劳动仲裁就事论事、不告不理。而劳动监察查得彻底、时间长、限时整改,拒不改正的,还要予以处罚,甚至影响单位承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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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劳动争议案件中存在大量否认劳动关系的案件,根源在于企业管理的松散,员工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薄弱;工作临时性、流动性也比较大。而往往有些无良企业会利用这些克扣员工的相关福利待遇,甚至是工资报酬。劳动者却因无法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而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仲裁和起诉也因缺少相关证据,辛苦挣来的血汗钱最终无法追回,只能含恨而归。
那么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呢?
在司法实践中,下列证据如果有原件,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1、劳动合同(但是大多数否认劳动关系的企业都不会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发放的凭证或记录(比如:银行流水清单,在清单中会显示出公司的名字,摘要备注为代发工资或工资。如果不是公司账户,是个人账户的,法定代表人的账户,问题也不大,如果是其他人账户的,需要先证明其他人跟公司有关联,比如:公司的财务、老板娘、亲戚等,这一点就比较困难了)。
3、社保缴交记录(很多否认关系的企业也有可能不缴纳社保,如果有社保缴纳记录那么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所以不要以为社保不重要)。
4、住房公积金缴交记录(同社保)。
5、盖有公司公章的工作证、出入卡。
6、盖有公司公章的文件,能证明劳动者是公司的员工的(例如:授权委托书,委托劳动者去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业务;或者劳动者办理相关业务时开具的盖有公章的证明书;有一点需要注意,公司实名的招聘网站上的相关信息中上面写联系人是该名劳动者也是可以公证作为证据的)。
7、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效力,某种程度上是等同于公司盖章的)。
8、公司其他人员签字的文件。(像是入职登记表、离职交接表,考勤表,会议签到等,有负责人的签字,不过劳动者得先证明签字的人是公司的员工)
9、法定代表人或劳动者的领导和劳动者往来的短信、微信聊天记录、QQ聊天记录等。(要先证明对方的手机号码或微信、QQ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领导的号码才行,如:公司的网站上有过这个号码,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使用过这个号码,对外商谈时所用的名片上面显示是这个号码等等,对于相关网页,那就要做公证了。)
10、劳动者使用企业电子邮箱往来的一些电子邮件(要及时公证相关邮箱页面,防止企业关闭劳动者的邮箱权限或者用其他方法注销邮箱)。
11、证人证言(1、同事的证言需要先证明他是公司的员工,且入职时间有重合。2、客户工作人员的证言,证明劳动者曾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业务交往或者在客户处代表公司工作过。但要证明客户是公司客户,比如有合作协议,合同等,而且证人是客户的工作人员才行。这里会涉及到一条审判规则: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需要说明的是,证人需要出庭接受质证,否则,证言一般不会被采纳)。
如果以上这些证据,劳动者都没办法取得的。(很有可能难以取得)那么以下这两种方式就是最后的防线了:
12、录音录像取证(谈话的内容最好是跟法定代表人的谈话,如果是跟其他人的谈话,就要先证明其他人是公司的员工,具体职务等等,内容最好是能涉及到入职、离职时间,工作内容,讨要报酬等方面,不求能讨要回来,但求固定证据)。
13、最后一招就是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调查取证(这个就具有不确定性了,因为中国当前的情况是案多办案人员少,所以,不可能做到每案都外出调查,实践中也很少能够申请得到,所以。。。)
最后的无奈之举:
如果离职了或者被离职了,却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的,那最起码自己留下办公桌的一把钥匙或者是进出大门的钥匙,或者留存部分公司文件(涉密文件,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除外)等,甚至于在办公桌等公司的某个不知名的位置刻上自己的名字岗位等信息,到时候如果能申请到调取证据,起码可以有一手准备,这些看似无用的证据说不准最后就成为了证明劳动关系的一根救命稻草。
劳务派遣用工以用工灵活而出名,企业招人难也不是一两天的事了,想要解决问题,就要用新的方法,劳务派遣就是企业的新蓝海,企业使用人才派遣有什么好处与坏处呢?下面是鄙人不全见解:
一、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的好处。
企业采用派遣用工的好处有以下几个:
1、用工灵活,企业可以在淡季的时候可以减少派遣工,旺季时需要人手可以随意增加员工,因为劳务派遣工不是和企业签合同的。
2、减少劳动纠纷。员工与企业发生纠纷的话处理起来,真的是浪费人力物力,这是企业非常头疼的问题,由于派遣工与企业只是用工关系,它是劳务派遣公司的人,有纠纷也是由劳务公司解决的。
3、减少企业成本。企业在招聘方面花下多少的人力和金钱啊,但是质量还不能保障,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务工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员工招聘与管理工作都是它们搞定,企业只用人。
二、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有坏处吗?
有好处就有坏处嘛,这个是双面性,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啥不足的地方。
1、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的话,企需要支付劳务公司服务费用。
2、如果在派遣的过程中无论企业还是劳务公司任何一方有伤害到劳务派遣工的行为的话企业也要负上连带责任。
劳动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弊端不可避免,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它的正常发展,但由于其自身的优势还是受到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欢迎,同时它对扩大就业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何合理合法的运作和利用应该就是所有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甚至社会所需要不断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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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全文?劳动仲裁法全文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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