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以及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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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
一、劳动合同纠纷一般都经过了前置的仲裁程序,已经经过了仲裁审查,已经经历了纠错程序。
二、劳动合同纠纷因为有合同,权利义务比较明确。
三、劳动合同纠纷事实容易查清,出错误的可能性较小。
四、现在的法律规定比较细致、明确,一般不会出现问题。
五、一审实际是对仲裁裁决的再次审查,仲裁裁决有问题的话,法院很容易纠正。
六、现在法官的业务水平都比较高,追责也比较严,办错案的可能性很小。
因此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二审翻案的几率是很小的!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目前看还是比较麻烦的,但是不要担心,我给您大概说一下。
您这边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保,其实这个是没有法律保障的。但是也不是绝对的。劳动合同仅仅是最有效的证明手段,我们可以举证其他的。一般的仲裁机构还是比较保护务工人员的。
如果也没有社保,可以整理其他的举证项点,建议清单如下:
1.工资发放证明-工资条,或银行的流水账单;
2.如果有考勤记录,入职表格,以及工作过程中由单位签字或盖章的文件;
3.辅助的证明资料,单位的工服、工牌等。
其他的就是仲裁之前需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就可以打印)。
一般都是先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再开庭仲裁。仲裁不涉及到费用。如果双方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再可以走法律途径进行诉讼。
我之前经历过一次,以上情况还请您参考。但是希望您下次的工作要正式的劳动合同。
假设一个前题,遭遇劳动纠纷,要么是双方对于要达成一致的问题(比如工资、待遇、工伤、离职等);要么是用人单位“强势压人”,或者劳动者有点蛮不讲理!否则的话,就不可能存在纠纷。
既然出现纠纷,就说明双方是无法达成一致的,这个时候需要第三方来出面协调!我们所设立的第三方,是不会洞察一切,可以在没人告知的情况下,主动去发现存在的纠纷,主动去帮你解决纠纷;这就需要继续解决问题的一方,主动去告知第三方,寻求第三方的帮助。
那么,这个所谓的第三方是谁?如何才能让第三方为你出面协调解决?且听我一一到来!
一、找用工单位所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一般属于社会和劳动人事保障局所属的一个下属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同时兼顾老动仲裁的职能。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或投诉,可以到用人单位进行核实;如果你举报证据不足,可能会查了白查!如果你有一丁点证据证明你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那么,你的劳动投诉诉求会被劳动检查大队受理,并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二、如果劳动仲裁的结果你觉的不公平,你可以在拿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进一步申诉!这个时候,你需要律师,也可以到当地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否则,你胜诉的可能性很小!
三、如果前两个程序仍没有让你满意,你可以通过上访,先找区县一级;然后市、省,甚至中央!不过,一般的劳动纠纷,不至于让你费这么大的劲去瞎折腾。除非你就是一个较真的人,像《秋菊打官司》电影里的主人公那样,你尽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不过值不值,你自己看着办!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如果你没有存在过错,你百分百能赢,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准备!
第一,首先,实效性,劳动仲裁都是有有效期的,在离职一年内都可以申诉。
第二,寻找保留证据,去劳动委员会之前,一定要把所有的有关证据比如,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入职表,上班打卡记录,工作日志,工资条,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违法信息等都要复印保留!并提交到仲裁委员会!
第三,如果是突然被辞退,在你离职表上离职原因那一栏一定写是被辞退。
第四,假如是被辞退,你可以申请经济赔偿,而不是经济补偿,这样子,你得到的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两倍!
第五,假如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那么你同时也要去社保局起诉公司,这个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不管的,从你入职到离职的社保都会给你补交(但你自己也要承担个人需要交的那部分的)
现在劳动仲裁委员会都是倾向于劳动者的,只要我刚说的那几条你都准备,你肯定是胜利的一方,如果公司耍无赖拖着你不给钱,放心,调解结束后都出具调解结果书,在规定时间向你打款,如果没按时打,委员会的人在上面也标明支付违约金!!!如果公司继续不执行,放心好像是15天还是多少天?会移交到法院的,如果经过法院,那公司所有的财务项目等都要差……(大家都懂的,小公司账目经不起查的哈??)且处理结果详细信息网上都能查到………所以公司不愿意冒险,留下污点!肯定会乖乖的给你!祝你好运!早日要回属于自己的!关于本次劳动争议的解决和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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