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劳动争议的救济,以及劳动争议的救济途径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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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拖欠工资的数额。2、了解拖欠工资的原因,是有钱不给,还是经营困难。3、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求助,由劳动监察处理是最快捷的办法。4、如果劳动监察处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如果准备劳动仲裁,就不妨看看用人单位还有无其它违法事项,是否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加班费等其它项目。
感谢邀请,不过关于这个问题本生还有些地方存在描述不清楚的地方,既个人与单位发生了什么劳动纠纷?单位原来有没有为该人员购买社保?该人员有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那么关于这个问题我从以下三点来说说吧:
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企业没有为其缴纳社保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应该向当地人社局提出申诉,我的经验是人社局接到类似申诉会立即响应并处理的,一般会先落实了解情况,如果情况属实会督促企业尽快办理,如督催后无效,会向企业发行政处罚单的,最终不管如何企业还是需要为员工交齐社保的;
个人与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个人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一般多的集中在拖欠工资,拖欠社保,或者是对于一些政策法规或者企业规章制度的理解出现偏差的纠纷,原则上来说,不管是企业过失还是个人的过失,均不会影响企业对个人的社保缴纳,比如我原来遇到的一家单位,因为拖欠工资和社保,员工最终向人社局仲裁庭提出仲裁要求,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以及补齐社保,在仲裁完成后虽然该员工也从该公司离职了,但是社保依然是补交至离职当天的;
该人员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在一些小企业比较多见,即外来务工人员到企业做零时工或者以劳务公司的形式进入,如果是务工人员直接到企业做零时工那么企业一般是不会给其购买社保的,但如果是以劳务公司的形式进入企业务工,那么劳务公司应该为该人员购买社保,而非用工单位。
总的来说社会保险是我们每个求职者的基本权力和保障,所以在向企业求职时一定要说清楚,如果企业不按照法律法规执行那么也不要恐慌一定要找相关部门去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包括行政救济、司法救济、仲裁救济、协商救济和信访救济。行政救济是指利用行政机关进行救济的方式,司法救济是指通过法定程序通过司法机关进行救济,仲裁救济是指通过仲裁机构进行救济,协商救济是指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信访救济则是直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帮助解决。这些途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途径所需的时间和成本也会有所不同,需要谨慎选择。
民事救济途径是公民和法人等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民事争议的途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民事救济途径:
1.诉讼:通过起诉和审判的方式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
2.仲裁:选派仲裁员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双方争议作出判决。
3.协商:当事人直接协商解决争议,或者由专业协商机构或律师协助进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4.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可向有关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暂时保全措施,以保护自身利益不受进一步损害。
5.法律顾问和咨询:当事人可以向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获得法律意见和建议。
6.行政申诉:当事人对政府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进行投诉和申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民事救济途径,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救济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民事救济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不得采取违法手段进行报复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关于劳动争议的救济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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