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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 劳动法
  • 2023-10-08 09:14:20
  • 0
  • 康康

大家好,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和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北京朝阳区劳动仲裁办公地址在那里
  2. 为什么北京的劳动者与公司出现劳动纠纷时很少选择申请仲裁?
  3. 劳动仲裁机构改革方向
  4. 北京朝阳区仲裁,交资料后多久给予通知

北京朝阳区劳动仲裁办公地址在那里

在东风南路南十里居28号楼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东风南路南十里居28号楼

附近地标:南十里居?东润枫景?驼房营南里

交通:南十里居下:408路?413路?427路?445路?973路?991路?专114路

为什么北京的劳动者与公司出现劳动纠纷时很少选择申请仲裁?

你好,关于这个问题我来分析解答一下。

首先,劳动者很少选择仲裁,不仅局限于北京,全中国基本上都是这样。

其次,劳动者和一个单位相比,是一个弱者,有些单位还有专门的法务部门,专门处理一些公司的纠纷,你一个人想和一个单位斗,困难程度可想而知。虽然劳动法是站在劳动者这边的,但是你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耗吗?

但是,最后我要说的是,个人如果被公司或者企业不公正的待遇,我们还是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益,相信法律是公平的。

劳动仲裁机构改革方向

仲裁机构面临多方面改革

劳动仲裁机构的配置与我国行政区的划分基本上一致,分为省级、市级、县区级,全国劳动仲裁机构数量约3000多个,专职及兼职仲裁员约二万余人。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普遍的法律意识的差距,导致了全国各地劳动仲裁员的状况截然不同。

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大的城市以及沿海城市,由于经济发展迅速,劳动者的素质和意识也比较高,因此劳动争议纠纷大量涌现,全部涌到劳动仲裁部门,使得这些劳动仲裁员忙于奔命,普遍感到人手不足。而在内陆省份的一些县级市或区县则恰恰相反,有些地方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多年竟然没有受理过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针对地区仲裁机构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在一些地方灵活性的改革也在逐渐展开,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者建立专门的仲裁院,独立于劳动行政部门之外。尤其对于大量集中私营和个体、民营企业的城市,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正在增多。

据了解,深圳市福田区和广州市开发区的科技园就在2006年分别成立了针对于本区范围内劳动争议的区域性协调机构,以解决案件多仲裁机构人员不足的困境,类似的方法在江苏和上海也在逐渐推行。

同时,由于劳动仲裁委归属于劳动部门管辖,行政化倾向严重,缺少监督机制,也使其屡遭质疑。

2007年4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成立了劳动仲裁院,负责人陈大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仲裁院的成立,实现了劳动保障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事务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处理事务适当分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承担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和主导职责,而仲裁院作为实体化的仲裁办案机构承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案件处理具体工作,使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相对独立化。这使我们解决劳动争议问题过程中能更加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解决仲裁机构人员编制的问题”

面对劳动合同法,仲裁改革路在何方

我国目前正在制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的一个主要争议点就是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机制问题,有的认为应当实行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一裁终局,有的认为仲裁不应当强制前置,应当采取或裁或审的机制,有的认为还应当实行一裁二审制。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言人指出:对于劳动仲裁改革,基本思路是“鼓励协商,强化调解,仲裁为主,裁审有机衔接”的原则,改革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变目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职能弱化和调解成功率低下的趋势,通过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劳动争议预防和解决机制,鼓励劳动争议当事人自主协商解决纠纷,将大量纠纷解决在萌芽、解决在源头。强化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作用,通过建立劳动争议仲裁专门机构,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完善劳动仲裁制度,体现仲裁高效、便捷、灵活的特点,提高仲裁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效能;同时,做好裁审衔接,疏通救济渠道,发挥司法在监督方面的主要作用,减少劳动争议的诉讼刚性处理,实现劳动争议的柔性化处理。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郑尚元认为,劳动仲裁制度是诉讼与仲裁的体制问题,“仲裁前置”规定并不符合司法救济原则和程序正义等法治原则,是对当事人诉权的一种侵犯,劳动争议属于民事争议,当事双方都是法律上平等的民事主体,为了使争议得到公正的解决,当事双方都具有自由选择权,或调解、或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在基层调解不成功的案例可以直接进入司法程序,而在现行体制下,劳动仲裁被强制性规定为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剥夺了当事人将争议直接诉讼法院的权利,属于诉权被截留,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这也暴露了我国司法体制中的问题,法院有义务接受这些标的小的劳动争议案件,但就我国法院目前的承载能力而言,存在着工作量大的压力,但是可以设立专门的审判厅,建立一套简易的审判机制,尤其对于劳动关系事实明确的案件实行当天审裁的方法,减少诉讼费用,使劳动者这样的弱势群体,在依法维权过程中,用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维权收益。依据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可以适当增加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审判人员。

北京朝阳区仲裁,交资料后多久给予通知

北京朝阳区仲裁,提交材料之后,一般要审核,通知被申请人。

最快1个月,最慢6个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和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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