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到新区快速路项目范围内土地及附着物予以征收的公告离政公〔2021〕13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吕梁市人民政府授权,离石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主城到新区快速路项目范围内土地及附着物予以征收,现公告如下:一、主城到新区快速路项目征收范围为:沙麻沟起,途经李家沟、王家沟至乔家沟文丰路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构筑物等(以主城到新区快速路项目设计红线范围为准)。 二、项目沿线土地及附着物现状已精准航拍存档,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涉及被征收人应支持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审批不得从事以下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或临时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二)擅自处理土地、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的;(三)违反规定,对土地权益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转让、转租、抵押等的;(四)以增加或提高补偿标准为目的,进行养殖、种植或进行装修(建)房屋、增加附属生产、生活设施的;(五)未经区政府同意,在规划建设范围内进行水利、电力、通讯、供(排)水、供热、供气安装管道(线)及配套设施的选线、定点、迁移等事宜的。三、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据职责依法予以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或散布谣言、聚众干扰公路建设的行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2021年7月6日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关于文丰路拓宽改造项目范围内土地及附着物予以征收的公告离政公〔2021〕12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吕梁市人民政府授权,离石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文丰路拓宽改造项目所涉土地及附着物予以征收,现公告如下:一、文丰路拓宽改造项目征收范围为:凤山路与文丰路交汇处乔家沟村口至前进北街滨河北路口内的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构筑物等(以文丰路拓宽改造项目设计红线为准)。 二、项目沿线土地及附着物现状已精准航拍存档,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涉及被征收人应支持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审批不得从事以下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或临时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二)擅自处理土地、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的;(三)违反规定,对土地权益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转让、转租、抵押等的;(四)以增加或提高补偿标准为目的,进行养殖、种植或进行装修(建)房屋、增加附属生产、生活设施的;(五)未经区政府同意,在规划建设范围内进行水利、电力、通讯、供(排)水、供热、供气安装管道(线)及配套设施的选线、定点、迁移等事宜的。三、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据职责依法予以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或散布谣言、聚众干扰公路建设的行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2021年7月6日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关于吕梁至临县(孟门)铁路支线工程(离石段)项目安置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离政公〔2021〕11号自然资源部于2020年12月25日以自然资函〔2020〕1033号文批准征收并同意使用离石区集体土地12.4023公顷(186.03亩),其中农用地12.4023公顷(含耕地11.5268公顷)。山西省人民政府、吕梁市人民政府分别于2021年3月5日、2021年4月26日以晋政地字〔2021〕160号、吕政地征字〔2021〕8号文转发。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山西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晋政办发〔2018〕60号文件之有关规定,现将自然资源部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吕梁至临县(孟门)铁路支线工程(离石段)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被征收土地位于离石区西属巴街道西属巴村、茂塔坪村、盛地村(具体位置以上报勘测定界为准)。 三、征收土地地类、面积及用途本次征收西属巴村土地1.5064公顷(耕地1.3729公顷、其他农用地0.1335公顷)、茂塔坪村土地0.0479公顷(耕地0.0479公顷)、盛地村土地10.848公顷(耕地10.106公顷、其他农用地0.742公顷)。被征收土地用途为拆迁安置用地。四、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西属巴村、茂塔坪村、盛地村耕地土地补偿标准为 62.707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标准为125.415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60.2525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为6.9675万元/公顷。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到吕梁市离石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特此公告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2021年7月6日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关于吕梁至临县(孟门)铁路支线工程(离石段)项目主线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离政公〔2021〕10号自然资源部于2020年12月25日以自然资函〔2020〕1033号文批准征收并同意使用离石区集体土地30.0353公顷(450.53亩),其中农用地17.1016公顷(含耕地13.3955公顷)、建设用地11.168公顷、未利用地1.7657公顷。山西省人民政府、吕梁市人民政府分别于2021年3月5日、2021年4月26日以晋政地字〔2021〕160号、吕政地征字〔2021〕8号文转发。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山西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晋政办发〔2018〕60号文件之有关规定,现将自然资源部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吕梁至临县(孟门)铁路支线工程(离石段)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被征收土地位于离石区西属巴街道上安村、西属巴村、霜雾都村、东属巴村、茂塔坪村、盛地村(具体位置以上报勘测定界为准)。 三、征收土地地类、面积及用途本次征收上安村土地2.9017公顷(耕地0.81公顷、林地0.7003公顷、其他农用地0.1806公顷、建设用地1.1929公顷、未利用地0.0179公顷)、西属巴村土地10.9338公顷(耕地5.2980公顷、林地1.1021公顷、其他农用地0.9092公顷、建设用地3.1244公顷、未利用地0.5001公顷)、霜雾都村土地4.7563公顷(耕地3.2867公顷、其他农用地0.2618公顷、建设用地0.6150公顷、未利用地0.5928公顷)、东属巴村土地0.0597公顷(耕地0.052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4公顷)、茂塔坪村土地6.7606公顷(耕地3.2544公顷、林地0.0178公顷、其他农用地0.4013公顷、建设用地3.0871公顷)、盛地村土地4.6232公顷(耕地0.6941公顷、林地0.0147公顷、其他农用地0.1109公顷、建设用地3.1486公顷、未利用地0.6549公顷)。被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用地。四、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上安村属于城市建成区,耕地土地补偿标准为70.888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标准为149.6535万元/公顷、林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04.789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89.036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70.888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47.259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为7.8765万元/公顷;西属巴村、霜雾都村、东属巴村、茂塔坪村、盛地村属于城市规划区,耕地土地补偿标准为 62.707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标准为125.415万元/公顷、林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74.1875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60.252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62.707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41.805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为6.9675万元/公顷。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到吕梁市离石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特此公告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2021年7月6日
来源:离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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