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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6月20日讯(李季 记者 包海多)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拆分资产”抵押、发行“虚拟货币”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其实,这就是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骗局。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的经侦民警详细分析总结了此类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网络化运作,跨境化骗局
这种非法集资主要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
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面向境内居民实施骗局,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不法分子在聊天群中以获得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为噱头,实为进行集资诈骗活动。当资金流向境外后,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空投“糖果”,连蒙带骗难发现
不法分子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进行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在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动静”相结合,骗你手段多样
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下线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盘子越做盘大,上当的人也越来越多,不少受骗者到后来,都成了犯罪分子的帮手。
这种犯罪具有很强的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的特征。哈尔滨市公安局提醒您:请广大群众理性对待,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为什么要进行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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