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为人之间的分工情况,共同犯罪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共同实施实行行为。
即各共同犯罪人均直接实施刑法分则
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
在共同实行行为内部根据有无更进一步的分工,还可以分为,分担的共同实行行为、并进的共同实行行为、承继的共同实行行为。
分
担的共同实行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实行犯罪时,具有实行行为内部的分工。
如在抢劫罪,一部分人实施暴力行为,一部分人实施获取财物的行为。
并进的共同
实行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实行犯罪时,各自的行为均具备全部构成要件。
(2)实行行为、
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之间的分工。
即各共同犯罪人不都直接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的犯罪实行行为,而是由一部分人实施实行行为,另一部分人实施教
唆行为、组织行为或者帮助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共同犯罪行为的分工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