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双方父母俱出资,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因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就理解为双方对一方的赠与。
因此,在离婚时,对房产进行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在夫妻结婚之后,如果父母有打算出资给子女买房的话,为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事先一定要约定清楚。
比如,通常情况下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给子女买房,同时也是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往往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但要是双方父母在婚后均有出资,而房屋登记在其中一方子女名下的,则该房产一般是按照父母出资的比例,由夫妻按份共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