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3、计时收费代理民事离婚案件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4、收费说明(一)离婚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三)重大、疑难、复杂离婚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
重大、疑难、复杂离婚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四)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相关法规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