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双方决定离婚就需要解决因为离婚而引起的这些问题。
那么在处理离婚纠纷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财产分割的问题:
1、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均分,而婚后的个人财产依然属于个人。
2、在财产分割上会偏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一方。
3、对于过错方导致的离婚,一般会采取对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分割方法。
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1、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般两岁以内的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所有。
2、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会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并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孩子抚养权。
3、10岁以上的孩子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时,会考虑到孩子自身的意愿。
对于离婚纠纷来说,引起离婚纠纷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还是这些,当事人双方感情不和,经常吵架,或者一方有暴力倾向,还有传统的包办婚姻由于没有感情基础也容易导致离婚。
一方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引起的离婚纠纷,一方患精神病或有生理缺陷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因为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恶化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在解决离婚纠纷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协商解决问题,用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毕竟对于很多方面来说都是有利的,协商解决是花费精力和财力最少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