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离婚证据

感情不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 离婚证据
  • 2021-07-13 18:43:28
  • 0
  • 西宁律师

一、感情不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感情不和的原因不同,需要提供的证据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离婚案件的举证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根据导致感情不和的原因,原告要收集相对应的证据,比如因男方出轨导致感情不和的,女方就需要提供男方出轨的证据,男方出轨的证据可以通过照片,聊天记录,录像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深圳地铁降排水工程设计问题的一些想法

个人查询房屋产权是什么

夫妻分居的债务也要一起还?

离婚时可以分割哪些财产

办理离婚手续的注意什么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感情不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8918.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3日星期二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